房協長者樓換樓10月中起接受申請 料約1300個合資格單位
特首林鄭月娥於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由香港房屋協會試行「長者業主樓換樓先導計劃」,讓轄下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的年老業主可「大屋換細屋」。
房協今日(18日)宣布計劃的推行細節,當中容許年屆60歲、擁有單位業權達10年的長者業主,在於毋須補地價出售單位後,在於房委會及房協的第二市場購買面積較小的單位。計劃將於10月14日起接受申請,並將於一年後作出檢討。
不設任何買賣時限
房協推出的「長者業主樓換樓先導計劃」,將會於10月14日起接受申請。而於計劃生效前、即10月14日前,已出售其單位的業主不能參與計劃。
計劃容許年屆60歲、並擁有單位業權滿10年或以上的長者業主,可在房協第二市場毋須補地價出售原有單位後,再於房委會或房協的第二市場內選購另一面積較小的未補地價單位。而買家於成功購買單位後,首兩年內不得於任何一個第二市場轉售單位。
合資格業主要先按現行第二市場規定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外,在出售單位前先向房協申請「交易許可證」,申請費用為250元,需時約1個月。房協亦未有為出售及回購單位設有時限。不過若合資格業主希望於房委會或房協的第二市場購買單位,仍然需要向房委會或房協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
當中業主及已登記家庭成員均年滿60歲的單位約有1300個,當中以兩房及三房單位為主,分別約有五百多伙及六百多伙,另外的一百多伙則為一房單位。此外合資格業主以1人至3人家庭為主。而計劃涉及11個屋苑:健康村一期及二期、家維邨、祈德尊新邨、偉景花園、樂年花園、茵怡花園、寶石大廈、翠塘花園、啟德花園、景新臺。市民可於房協網頁、房協於大坑的辦事處及「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支援服務組辦事處索取表格;可以郵寄或親身遞交表格。
房協行政總裁黃傑龍稱,因計劃涉及的單位伙數少,估計不會對二手市場樓宇價格構成太大影響。他又稱推出計劃為提供多一個選擇予長者業主,及加快資助出售房屋的流轉量,故未有為參與計劃人數設定目標。房協會於一年後為計劃作檢討,黃傑龍稱對於放寬申請門檻持開放態度。
申請者資格準則
1.業主及已登記家庭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
2. 業主已擁有「住宅發售計劃」單位至少10年
3. 由截至申請日期之前的2年起至簽訂新單位買賣合約當日,業主無擁有任何其他香港物業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稱,若房協的計劃成功推行,應考慮擴展至房委會單位的長者業主。因應現時房協要求業主「先賣後買」,謝偉銓稱應考慮設立資助房屋回購機制,承諾以合理價格回購單位,讓業主可以「先買後賣」,有助資助出售房屋的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