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揭車場充電位被霸佔 記者視察有充電設施故障十多天未處理
申訴專員公署今日﹙22日﹚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批評電動車配套不足,充電泊車位短缺,而且更有不少被非電動車霸佔。
《香港01》記者今日下午實地觀察林士街停車場及荃灣停車場兩個政府停車場的情況,發現前者大部分充電車位確被非電動車霸佔,其中一層約20個充電車位中,僅有2輛電動車充電,其他主要都被普通私家車停泊;亦有充電器顯示暫停服務,故障發生於10月9日,即已未能提供服務十多日。
至於荃灣停車場,除了被非電動車霸佔充電位,亦有部分電動車完成充電後仍霸佔車位。
申訴專員公署批評,不少充電泊車位被非電動車及已充滿電的電動車霸佔,令到充電設施無法善用。公署認為,除了因為本身泊車位短缺,亦因為充電位一般設於停車場出入口的鄰近位置,車主會貪圖方便而使用。
記者大約下午1時到林士街停車場觀察1至3樓的情況。翻查資料,截至2018年12月,林士街停車場一共有835個車位,已安裝充電設施的有35個,佔4.19%。現場所見,正如報告所言,不少充電設施鄰近出入口,有約20個置於停車場1樓,反而2、3樓都未見有充電設備。
記者發現在約20個充電位中,幾乎全數都是非電動車停泊,當時只有2個車位有電動車充電,另有1個車位的充電器顯示暫停服務,系統出現故障,並顯示故障發生於10月9日,即該充電器已停止服務十多日。
記者之後近下午4時到荃灣停車場,翻查資料,截至2018年12月,該處有545個車位,其中30個有充電設施。現場可見,充電位都設於停車場最底層,而且鄰近出入口位置,當中大部分都已泊置車輛,只有約2個空位,約6個位有電動車充電,其中2輛已充滿電,其餘車位均泊置非電動車。另外,有至少一個充電器暫停服務,故障發生於10月21日。
申訴署亦有派員實地視察停車場,其中長沙灣停車場共有4層,充電設備主要設於B1層鄰近停車場出入口位置。公署指,雖然充電位旁及停車場閘口位置,都有告示說明「電動車輛如需充電可優先使用標有『需充電車輛優先車位』的可用車位」,不過公署視察時,大部分充電位,依然被非電動車停泊。
申訴署批評,雖然政府表示在非繁忙時段,及可行情況下,會預留充電泊車位予電動車,但有關安排並非法規;而且外判的停車場營辦商大多是以自願形式執行,規管亦不嚴謹,以致難以切實執行「電動車優先使用」的措施。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暫時未需立法防止非電動車霸佔充電位的問題,認為可先將充電位設於非出入口位置,視乎成效後再作考慮。她續指,香港近年一直欠缺泊車位,亦是導致非電動車佔用相關車位的原因之一,政府可考慮在現有停車場加設充電泊車位。
對於申訴署的調查報告,環保署表示,在近日公布的《施政報告》中,政府已預留20億元開展先導計劃,協助合條件的現有私人屋苑停車場,安裝充電設施,方便電動車車主在家充電,準備電動車的普及化。
環保署又指,政府正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有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內容、推動政府部門使用電動車、籌備為電動車公共充電網絡,設立智慧系統,及制定收費政策、與電動車供應商討論收集和處理退役電動車充電池,以及推動相關機構加強電動車,及充電設施的技術人員培訓。
至於電動商用車,如的士、貨車、小巴及巴士等,環保署表示,政府會制定相應政策和措施,包括電動商用車的首次登記稅全數寬免;企業購買電動車時,其資本開支可於買車首年在計算利得稅時全數扣減;政府透過「綠色運輸試驗基金」資助運輸業界試驗包括電動商用車等綠色創新運輸技術;以及資助專營巴士公司購置電動巴士,在多條路線試驗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