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揭政府處理虐兒四弊端 社署教育局指引不同 無規定須舉報
根據社會福利署數據顯示,2008年至2018年期間,本港的新呈報虐待兒童個案數字,由882宗增加至1,064宗。申訴專員公署今日(22日)公布調查指,在虐兒個案中,有不少施虐者是受虐兒童的摯親,因此與兒童緊密接觸的老師、社工等專業人士對發現兒童受虐十分重要,惟現時法例並無規定相關人士在知悉或懷疑虐兒事件後必須舉報,申訴專員公署建議政府應探討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機制的可行性。
申訴專員公署又指,社會福利署及教育局就學校處理虐兒個案所提供的指引內容不一致,令學校人員經常有疑問;建議社署及教育局應確保相關部分內容的一致性。
根據社會福利署數據顯示,2008年至2018年期間,本港的新呈報虐待兒童個案數字,由882宗增加至1,064宗,增幅約20%。而2018年涉及身體虐待的個案佔46.3%;涉及性侵犯的則佔27.9%。當中更有兒童被虐待至變成植物人,亦有兒童疑被虐打致死,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應探討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
申訴專員公署今日(22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大部分受虐兒童均不懂得主動向別人求助,而社署的數據顯示,不少施虐者卻是受虐兒童的至親,因此,與兒童有緊密接觸的學校老師、社工等專業人士若能留意他們的情況,以盡快作出識別和介入。
惟政府現時並無設立任何機制或行政措施規定,與兒童有直接接觸的專業人士,如老師、社工等,在懷疑或知悉虐兒事件後,必須向社署或香港警務處等相關部門舉報,而香港現行法例亦無強制舉報的規定。申訴專員公署建議,政府應探討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機制的可行性。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虐兒個案上升涉及多個成因,並不止缺乏強制通報機制,不過公署傾向支持探討強制通報個案,惟當中涉及複雜問題,政府應與持份者商討。她又認為,教育局及社署應採取適當行政措施處理問題。
社署和教育局指引不一致引起學校疑問
申訴專員公署又指,社會福利署及教育局向學校提出有關處理懷疑虐兒個案的內容不一致,令相關人員有疑問。
社會福利署現行的《程序指引》第23章23.16段列明:當學校把懷疑虐兒個案轉介該署的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或負責社工跟進時,校方應把轉介一事告知學生的父母/監護人;不過,如學生的父母/監護人涉嫌虐待兒童,則必須小心處理。
惟教育局在去年8月向所有學校發出的「處理虐待兒童及家庭暴力個案」通告和該局在去年9月發出的《學校行政手冊》內的有關程序則為:如學校懷疑學生遭父母/監護人虐待,當學校把懷疑虐兒個案通知學校社工/已知個案的負責社工或轉介至服務課時,學校無須先徵得有關學生的家長同意。
申訴專員公署指,雖然社署的《程序指引》的上述段落的着眼點在於應否就個案轉介一事「通知」家長,而「教育局的指示」的着眼點則是須否徵得家長「同意」有關轉介,兩者並無抵觸,但社署亦承認,學校人員在這方面經常有疑問。
申訴專員公署建議,為方便學校在處理懷疑虐兒個案時能依循清晰指示,社署與教育局可趁社署現正就《程序指引》進行修訂時,一併理順各自相關指引的有關部分,令指引更為明確及一致。而社署和教育局日後在修訂指引、通告、學校行政手冊時應溝通,確保相關部分內容的一致性。
統計、分析學生缺課原因
申訴專員公署又指,兒童受虐待或到導致其經常或長期缺課,了解其缺課的原因,相信有助及早揭發虐兒事件。而教育局於去年2月增設了幼稚園缺課通報機制,根據該機制,幼稚園若發現有學生連續7天無故或在可疑情況下缺課,必須通報教育局。
惟申訴專員公署指出,教育局以往並無就中、小學生缺課的時間及原因進行統計及分析,建議教育局應就現行呈報機制多獲得的資料,統計及分析幼稚園學童缺課的時間及原因,以助及早揭發虐兒事件,了解整體情況,從而規劃適切的支援工作。而教育局亦同意收集及分析有關數據。
對於教育局願意分析缺課幼童的成因,趙慧賢表示,虐兒個案一般牽涉幼兒,他們未必有能力提出問題,故應探討如何發現有關個案。她相信當局開始分析成因後,會找到更多有關虐兒的徵兆。
於《幼稚園行政手冊》加入如何識別虐兒個案資料
同時,報告顯示,本港有多宗虐兒個案涉及幼兒,惟教育局於2017年9月向所有幼稚園發出的《幼稚園行政手冊》,卻沒有指示幼稚園應如何處理懷疑虐兒個案。申訴專員公署建議教育局應在《幼稚園行政手冊》亦加入如何識別虐兒個案的資料,以幫助幼稚園盡早識別懷疑虐兒個案。
社署:密切留意法改會檢討工作 持續與教育局溝通
社會福利署回覆查詢時指,是否設立強制舉報機制,牽涉的層面既廣而且複雜,社會各界包括持份者需要有更多聚焦討論研究。而法改會就「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或受到嚴重傷害個案」正進行檢討工作。社會福利署指,會密切留意法改會的檢討工作,並參考其在公眾諮詢所得的意見及最終提出的建議,探討不同有效並且廣為社會接受的保護兒童方案。
社署承認修訂《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同意在《程序指引》未完成修訂前,教育局可以在保護兒童的原則下,先行修訂其相關通告和手冊內容,社署亦曾就修訂內容提供意見。就《程序指引》修訂方面,社署會繼續與教育局保持緊密聯繫,讓雙方發出的程序指引及通告內容保持一致性,以確保學校在處理懷疑虐兒個案時能依循清晰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