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政府指公屋資源有限 傳統婚姻應受更多保障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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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志不滿與同性配偶未能以「夫婦」方式申請公屋,從而提出司法覆核,房委會的代表今午(26日)陳辭,指政府的公屋資源有限,當政府將某單位分配出去,即意味有輪候者會失去獲分配該單位的機會,同時亦要保障傳統婚姻屬合法目的,所以在分配公屋資源上,傳統婚姻應受到比其他形式婚姻更多的保障。
申請人為Nick Infinger,答辯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申請人與其配偶均為香港永久居民,並已在加拿大註冊結婚。
房屋政策上應有較多酌情權
代表政府的律師陳詞稱,公屋為重要及珍貴的社會資源,而政府在分配公屋資源時需要考慮社會經濟狀況,當中亦涉及本地專家的意見,最終才由特首簽署決定實行,故房委會在這政策上,應可獲較多酌情權,而法庭應盡量避免干預。
律師又指,由於公屋資源有限,當政府將某單位分配出去,即意味有輪候者會失去獲分配該單位的機會,政府代表強調有關規定並非針對同性伴侶,並沒直接歧視他們。
傳統家庭應受更多保障
政府方又引述在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爭取配偶福利一案中,終審法院認同保障一夫一妻的傳統婚姻屬一個合法目的,政府方繼而指出,傳統婚姻應受到比其他形式婚姻更多的保障,再者,在傳統婚姻中,大部份家庭會育有孩子,政府需要優先保障這些家庭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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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同性伴侶申請會使競爭更激烈
不過,法官質疑,同性伴侶同樣有住屋需求,他們理應可以享有同住的權利,且在現時情況下他們似乎沒有其他方法,令他們可以在公屋同住,惟政府方強調為保障傳統婚姻,政府不得不作出艱難的抉擇,因若允許同性伴侶申請公屋,便會令資源的競爭更為激烈,亦會影響未婚人士的計劃。
案件編號:HCAL264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