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城職員餐廳煎蛋肉碎飯被驗出沙門氏菌 食安中心要求停售
食物安全中心今日(22日)公布三宗關於食物安全的個案,其中一宗是在國泰城職員餐廳,發現一個煎蛋肉碎飯樣本含致病原沙門氏菌,已要求餐廳負責人即時停止出售相關食品。
另外,食安中心在葵涌好爵中心的板長壽司,發現一個劍魚刺身樣本的水銀含量超出法例標準。中心又在葵涌石蔭路一間麵包店,發現一個蛋糕樣本含過量致病菌蠟樣芽孢桿菌。
食安中心表示,在跟進一宗食物投訴時,從國泰城職員餐廳抽取一個煎蛋肉碎飯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在25克食物樣本中發現含沙門氏菌,超過《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的準則,即在25克即食食物樣本中,不得檢出沙門氏菌。中心發言人表示,感染沙門氏菌可引致發燒及腸胃不適,例如嘔吐、肚痛及腹瀉等,已知會餐廳相關化驗結果,要求即時停止出售相關食品。
至於板長壽司個案,食安中心表示該店位於葵涌好爵中心地下,當時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測計劃,抽取涉事劍魚刺身樣本作檢測,結果發現,含有百萬分之一點一二的水銀,超出法例標準的百萬分之零點五。中心指,水銀可損害人體的神經系統,尤其是發育中的腦部,任何人售賣金屬雜質濃度高於法定上限水平的食物,可被檢控,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中心又指,已知會板長壽司違規情況,要求停售該批產品;中心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
另一宗個案為蛋糕樣本被檢出含過量致病菌蠟樣芽孢桿菌,涉事麵包店位於石蔭路85號地下A3號。食安中心表示,當時正跟進一宗食物投訴,從該麵包店抽取蛋糕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每克含21萬個蠟樣芽孢桿菌。中心指,根據《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即食食品每克含超過10萬個蠟樣芽孢桿菌即屬不滿意。
中心指,進食含過量蠟樣芽孢桿菌或其耐熱毒素的食物,可能引致腸胃不適,例如嘔吐及腹瀉,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必須適合供人食用,否則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中心又指,已通知麵包店檢驗結果,並向負責人及員工提供食物安全和衞生教育。中心亦要求該店檢視及改善食品生產和貯存程序及進行徹底清潔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