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案】政府決定上訴 續暫停處理官地建屋申請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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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早前就丁權司法覆核案頒下裁決,上訴期限延至今日(9日)屆滿,發展局今日表示將就案件裁決提出上訴,局方認為有關判決涉及《基本法》第40條的詮釋,具憲制上的重要性,認為有理據向上訴法庭就原審判決提出上訴。
發展局今日下午指出,有關判決涉及《基本法》第40條的詮釋,具憲制上的重要性,經考慮法律意見後,認為有理據向上訴法庭就原審判決提出上訴。由於涉及司法程序,政府現階段不適宜就上訴理據的細節作公開評論。
政府將暫停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丁屋申請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以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興建的丁屋違憲,但原居民仍然可於私人土地申建丁屋,有關裁決將於10月8日起生效。至於上訴期間對於丁屋申請的處理,發展局稱認為應對該兩類的丁屋申請採取審慎態度,因此政府只會處理那些在裁決頒布前已臨近完成的個案。
發展局稱,政府將由即日起至裁決生效之前,就裁決頒布當天或以前,即今年4月8日或以前已準備簽立批約的個案,恢復處理餘下手續,而地政總署短期內將聯絡相關申請人跟進。另外在未有上訴結果期間,地政總署將繼續暫停處理屬於上述兩類申請的其餘已接收個案,亦會暫停接收這兩類申請的新個案。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斥政府未有就上訴決定提供法律觀點理據,批評當局僅將判決涉及《基本法》第40條的詮釋作為上訴解說,為「重申阿媽係女人」,質疑當局避過向公眾交代涉及的法律理據。他又質疑當局堅持以公帑打官司,為維護鄉議局的利益,違反大多數香港市民的公眾利益。他促請政府應為丁屋截龍甚或取消丁權,否則將嚴重惡化本港的土地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