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事件中最重判囚7年 梁天琦囚6年僅次其後
發生於2016年農曆新年的旺角騷亂,警方共拘捕91人,只有10名被告包括梁天琦、黃台仰等扮演較主導角色的被告,分成兩案在高等法院審理,其中被控7項罪名的「美國隊長」容偉業的,更是面對最多控罪的一個,他最終亦被裁定兩項暴動及一項襲警罪成。繼首案中的梁天琦及盧建民分別被判囚6年及7年,容今(9日)與另一被告袁智駒,兩人分別患有自閉症及過度活躍症,各只被判囚3年,令至今最重判刑者仍為梁及盧二人。
暴動罪最高刑罰入獄10年
根據《公安條例》第19條,參與暴動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
暴動案至今有91人被捕,至少27人被定罪。在高等法院處理首宗暴動案判刑時,法官拒絕接納政治背景為求情因素,認為這會向社會傳達錯誤訊息,讓市民認為對政府或現狀不滿便可訴諸暴力。法官當時就暴動的規模、被告在當中的角色等原則判刑,當時案中的梁天琦及盧建民分別被判囚6年及7年,二人亦成為事件至今,刑罰最重的兩人。
入獄3年與大部份被告刑期相約
本案判刑的兩被告容偉業及袁智駒在求情時,都以個人因素出發,未有就政治背景作詳細陳述。事實上,這兩名被告均患有一定的情緒問題,其中容自3歲已被確診自閉症,報告亦指他是輕度弱智,對外界事物難於理解;另一被告袁智駒亦有過度活躍的問題,雖然二人的律師力陳不要讓兩人坐牢,又指要阻嚇性刑罰也不應用在這兩被告身上,法官最終認為判監無可避免,判二人均入獄3年,與大部份暴動罪成的被告刑期相約。
燒的士被告區院判囚4年9月
在區域法院已審理的5宗暴動案,以在旺角豉油街參與暴動及燒的士的楊家倫案最為嚴重,他被裁定暴動及縱火罪成,被判入獄4年9個月;另一宗涉及11名被告的暴動案中,其中10名被定罪的被告,被判入獄28至51月,其餘在區院審理的案件,有年輕被告被判教導所,大部份被判暴動罪成的被告多被判入獄3年。
仍有涉4人兩案待審理
雖然旺角騷亂已過去3年,但仍有新增的檢控案件,3名被告:譚百熙(21歲)、陳舜堯(30歲)及王國斌(22歲)被落案控告暴動罪、縱火罪及刑事毀壞罪,案件將會在區院處理;另外,「佔旺女村長」畢慧芬亦將會就2項暴動罪在區院受審,案件將於9月16日開審。
近年因參與社運而被判入獄的案件尚有以下幾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