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10年內批出逾萬宗丁屋申請 荃灣區用官地起屋比例最高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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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只有以免費建屋牌照申建丁屋,屬於《基本法》內的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但以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申建則屬違憲。
立法會議員劉業強就政府於裁決生效前,對丁屋申請的處理及過往申請數目作書面質詢。根據發展局的回覆,過去10年共批出逾萬宗丁屋申請,當中超過八成為免費建屋牌照申請。而荃灣葵青地政處批出申請中,卻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出的宗數,遠較建屋牌照的多出近3倍。
就法庭的裁決,早前發展局指地政總署會暫停接收以私人協約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及以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建造丁屋的申請,亦會暫停處理已接收的該等申請。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以書面回覆稱,鑑於早前法庭批准延長上訴申請期限至5月28日,而局方正與法律團隊就是否上訴作研究。此外,由於法庭裁定透過私人協約及牽涉政府土地的換地興建丁屋屬違憲,而法庭亦沒有就裁決生效前的處理作出指示,故認為於現階段暫停處理有關類別的申請為「審慎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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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地政處批出丁屋申請個案數字
免費建屋牌照 | 私人協約方式 | 換地方式 | 總數 | |
離島地政處 | 212 | 141 | 19 | 372 |
北區地政處 | 1137 | 118 | 18 | 1273 |
西貢地政處 | 590 | 126 | 47 | 763 |
沙田地政處 | 192 | 135 | 20 | 347 |
大埔地政處 | 1643 | 328 | 127 | 2098 |
荃灣葵青地政處 | 27 | 107 | 1 | 135 |
屯門地政處 | 508 | 26 | 1 | 535 |
元朗地政處 | 5042 | 188 | 21 | 5251 |
而根據局方提供的資料,由2009年起至今年3月底,本港八個地政處,包括離島、北區、西貢、沙田、大埔、荃灣葵青、屯門及元朗,共批出10774宗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請,當中9,351宗以免費建屋牌照申請,佔整體約 87%;另外1169宗及134宗分別為以私人協約方式,及換地方式申建。
涉及免費建屋牌照方式的申請中,以元朗地政處批出的宗數最多,達5,042宗,佔整體超過一半;至於其次則為大埔及北區地政處,分別批出1,643宗及1,137宗有關申請。雖然涉及免費建屋牌照的申請宗數,普遍在各區稱冠,值得注意的是於荃灣葵青地政處批出的申請中,以涉及私人協約方式的宗數最多,達107宗,相反只有27宗涉及免費建屋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