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10年內批出逾萬宗丁屋申請 荃灣區用官地起屋比例最高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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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只有以免費建屋牌照申建丁屋,屬於《基本法》內的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但以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申建則屬違憲。
立法會議員劉業強就政府於裁決生效前,對丁屋申請的處理及過往申請數目作書面質詢。根據發展局的回覆,過去10年共批出逾萬宗丁屋申請,當中超過八成為免費建屋牌照申請。而荃灣葵青地政處批出申請中,卻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出的宗數,遠較建屋牌照的多出近3倍。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只有以免費建屋牌照申建丁屋,屬於基本法內的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意味著以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申建則屬違憲。(資料圖片)

就法庭的裁決,早前發展局指地政總署會暫停接收以私人協約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及以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建造丁屋的申請,亦會暫停處理已接收的該等申請。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以書面回覆稱,鑑於早前法庭批准延長上訴申請期限至5月28日,而局方正與法律團隊就是否上訴作研究。此外,由於法庭裁定透過私人協約及牽涉政府土地的換地興建丁屋屬違憲,而法庭亦沒有就裁決生效前的處理作出指示,故認為於現階段暫停處理有關類別的申請為「審慎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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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地政處批出丁屋申請個案數字

  免費建屋牌照 私人協約方式 換地方式 總數
離島地政處 212 141 19 372
北區地政處 1137 118 18 1273
西貢地政處 590 126 47 763
沙田地政處 192 135 20 347
大埔地政處 1643 328 127 2098
荃灣葵青地政處 27 107 1 135
屯門地政處 508 26 1 535
元朗地政處 5042 188 21 5251

 

 

而根據局方提供的資料,由2009年起至今年3月底,本港八個地政處,包括離島、北區、西貢、沙田、大埔、荃灣葵青、屯門及元朗,共批出10774宗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請,當中9,351宗以免費建屋牌照申請,佔整體約 87%;另外1169宗及134宗分別為以私人協約方式,及換地方式申建。

涉及免費建屋牌照方式的申請中,以元朗地政處批出的宗數最多,達5,042宗,佔整體超過一半;至於其次則為大埔及北區地政處,分別批出1,643宗及1,137宗有關申請。雖然涉及免費建屋牌照的申請宗數,普遍在各區稱冠,值得注意的是於荃灣葵青地政處批出的申請中,以涉及私人協約方式的宗數最多,達107宗,相反只有27宗涉及免費建屋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