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漁業發展基金審批最長近3年 申請銳減8成去年僅3宗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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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今日(17日)就「漁業持續發展基金和農業持續發展基金」發表報告。其中在漁業基金方面,審計報告指出,申請數目由2014年的15宗,至2018年的3宗,減少80%;截至去年底,有41%申請被拒;處理申請時間需時最長為35個月。農業基金亦有同樣問題, 12%申請被拒,申請處理需時15個月,申請宗數下跌35%。
另外,報告書提到,兩個基金的諮詢委員會委員出席會議率下跌,部分委員出席率不足一半,但仍獲續任。會議記錄亦未有載列利益申報的裁決,更有委員無申報是漁業組織的主席或理事。

審計報告揭,漁業發展基金審批需時長達35個月,2018僅接獲3宗申請跌80%(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報告書指出,截至今年2月28日,漁業基金的 11 個項目和農業基金的7個項目分別獲批5,900萬元和8,200萬元;農場改善計劃的238個項目獲批690萬元,漁業設備提升項目的3個項目獲批1,840 萬元。但在申請處理及安排上,需時過長。

申請最長需時35個月

漁業基金由2014年至2018年處理了23 宗,由提交申請至獲批或被拒日期,處理時間最長為35個月。農業基金於2016年至2018年處理了11宗申請,最長時間是15個月。漁護署於今年2月向審計署表示,在去年最後一季檢討過兩個基金,並提出建議改善管理,包括加強監管以解決處理時間過長的問題。

接獲申請數目下跌

提交漁護署的基金申請數目普遍減少,漁業基金的申請由 2014年的15宗減至2018年的3宗。農業基金及農場改善計劃的申請數目,分別由2017年的20宗及172宗,減至13宗及66宗。截至去年12月31日,分別有41%的漁業基金申請和12%的農業基金申請因各種理由被拒,例如不符合基金目標等。

實際發放金額比例曾現0%

報告書指出,漁業基金的每年計劃發放金額為5,000萬元,農業基金過去兩個財政年度是1億元,而2019–20至2024–25年度則為每年5,000萬元。惟實際發放金額只佔小比例,過去的財政年度,漁業基金的發放比例由0%至22.6%不等;而農業基金發放比例則為2.7%和6.7%。

另外,有7宗獲批的漁業基金項目延誤提交報告和財務報表,平均遲交84天和107天。有3個項目提交了13份報告,9份重新提交至少一次,而秘書處處理時間過長,涉49至311天不等。審計處發現,當中有6個金額高於5萬元但不超過140 萬元的項目物品,未有按規定取得至少5份書面報價單。

漁業基金委員會出席率跌至63%

審計署亦檢視負責管理漁業基金和農業基金的兩個諮詢委員會及兩個工作小組,發現委員出席率均下跌,去年分別只達63%及75%。部分委員出席率不過半,但有2人在3年任期於2017年屆滿後獲續任。據會議記錄,2015年3月有一次會議,投票或棄權的總人數少於出席人數。

報告指出,漁業基金秘書處於2016年無向委員派利益申報表格,有2名委員於2018年無交表格,無申報他們是漁業組織的主席或理事。由2014年至2018年的28次會議中,有7次無顯示主席在委員申報有利益衝突後作出裁決,有3次主席只要求委員備悉該等委員所申報的利益。曾有會議記錄擬稿在會後102天才分發,漁護署未制訂任何指引。

審計署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建議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應在再次委任相關基金委員時,適當考慮會議出席率。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和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整體上同意審計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