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多區綠化不達標 沙田偏差最嚴重 種本地樹比例走數
為推廣綠化社區,政府自2014年起為市區制訂綠化總綱圖,意在改善市民生活質素。而截至去年12月,土木工程拓展署共制定11分市區綠化總綱圖,及9 份新界綠化總綱圖。
審計署今日(17日)發表報告,指出截至去年10月共有958棵被列入市區綠化總綱圖的樹木被移除,惟當中只有113棵被重植,僅佔整體的12%。另外,有大量樹木未能按照總綱圖栽種,並以新界東南的偏差最為嚴重,如沙田約有59%的樹木未有種於種植區內。
綠化總綱圖內列出多項資料,包括預定種植地點、重點種植位置,並於圖則內劃出「可選種植區」及「可選樹木」。
未有按照總綱圖栽種樹木 新界東南最嚴重
審計署發現,有大量樹木和灌木未能按照總綱圖栽種,整體而言有42%樹木及26%灌木未能種植於「可選種植區」內。當中以新界東南的偏差較大,如於沙田分別有59%的樹木、40%的灌木未能栽種;而西貢同樣有50%樹木及57%的灌木。另外,沙田及西貢的綠化總綱圖內列出23個重點種植位置,不過當中逾四成、即10個位置未有推行綠化工程。
根據新界東南及西北,即沙田、西貢、元朗及屯門的,共4分總綱圖內,雖然列明將有35%的樹木為本地品種;不過審計署發現4個地區內實際種植的本地樹木及灌木比率均介乎9%至23%。
政府部門間紀錄未能統一
按照既定程序,土木工程拓展署於制訂和推行綠化總綱圖後,會將栽種完成的植物移交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護養。不過審計署指出,兩個部門對樹木有不同定義,而量度灌木的基準亦不同,導致兩者對樹木的資料紀錄有出入。以巿區第三期綠化總綱圖為例,土木工程拓展署的記錄內列明栽種16,490棵樹木和 3 ,434,260棵灌木;不過於康文署紀錄,署方僅接管3,080棵樹木和74,699 平方米 (種植區面積) 灌木。
12%移除樹木獲重植
另外,審計署指出,截至2018年10月,在康文署接管護養的3,827棵、市區綠化總綱圖下所栽種的樹木中,有958棵被移除;當中有682棵因天氣惡劣和塌樹而移除、227棵樹木因交通方面的考慮因素、37棵被移植往他處,另外12棵因提供無障礙設施而被移除。不過,移除的樹木中只有113棵有重新種植,佔12%。
另外,審計署實地視察合共 81個涵蓋於市區綠化總綱圖的地點,超過一半、即44個地點的護養工作獲康文署承認有不足。當中最多地點涉及樹木被移除,其次為重植時以其他品種代替。
針對綠化總綱圖的監督工作,審計署指自2010年3月起,土木工程拓展署未有就綠化總綱圖的綠化目標、栽種植物數量和合約進度等,向綠化管理督導委員會匯報,取而代之只向綠化管理組報告;而只出現問題的個案才會提升至綠化管理督導委員會的層面解決。而綠化管理組雖然於2015年找出288項中長期需要跟進的措施,當中67項需由與公私營機構跟進,但綠化管理組並無就此採取具體行動。
審計署又建議,因應市區和新界的綠化總綱圖已分別獲批超過10年及5年,土木工程拓展署有空間可檢討市區和新界綠化總綱圖的植物品種;另外又需要在網站提供綠化總綱圖的最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