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案】梁福元稱若上訴失敗 不排除尋求人大釋法:快靚正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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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議局新界傳統權益委員會主任梁福元今日(14日)出席電視節目時表示,鄉議局經內部商討及聽取法律意見後,很大機會就案件提出上訴,但未有確實時間。
他又稱,若最終在終審法院敗訴,鄉議局不排除會要求人大釋法,「人大釋法最快、靚、正,但香港尊重法治精神,可以經過法庭裁決,如果唔合理、違背當時《基本法》原意,人大都有責任、有權去釋法。」
高等法院本月初裁定「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在丁權覆核案中的部份理據勝訴,包括以私人協約形式建丁屋、或換地建屋屬違憲,但在私人土地上建屋則合法。
上訴理據:政策制定時三種方式均可建屋
鄉議局新界傳統權益委員會主任梁福元出席無綫節目《講清講楚》時表示,鄉議局很大機會就敗訴的二項提出上訴。他指出,法官可能不太清晰以協約或換地方式建屋,是源於丁屋權益衍生而來的輔助政策,照顧一至二成有丁權但無地的原居民需要。
他續稱丁屋政策於1972年制訂,比中英聯合聲明更早,「用呢3種方式建丁屋係持之已久,《基本法》第40條傳統傳益唔係淨係得一樣。」
↓圖解丁權覆核案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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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到最終會否尋找人大釋法,他就指釋法是最一錘定音的做法,「人大釋法最快、靚、正,但香港尊重法治精神,可以經過法庭裁決,如果唔合理、違背當時《基本法》原意,人大都有責任、有權去釋法。」
他強調並非為個人利益,「如果村民係唔理性嘅,你睇今日嚟講,有好多新市鎮土地,都係來自村民貢獻出嚟,搞到佢哋自己都有住屋問題,大家都要理解佢哋嘅心情、權益一直受到剝削。」
二成原居民有丁、人無地
梁福元表示現時新界有丁、無地的原居民約佔整體二成。他認為丁屋政策已實施多年,丁屋政策應與時並進,例如考慮興建丁廈及提供免息貸款,解決原居民的住屋問題。至於是否應禁止丁廈轉售,他指出只要補地價便合法買賣,不應作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