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入口商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 被罰款21.3萬元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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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在葵涌貨櫃碼頭阻截五宗從秘魯、埃及、菲律賓及內地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個案。涉案的五家入口商,包括富洋代理有限公司、光義有限公司、香港恆達科技有限公司、力全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及良記循環再用有限公司,分別於本月12日、19日及今日(2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款21.3萬元。

環保署在香港海關協助下,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大批有害電子廢物,市值約為130萬元,當中包括廢平面顯示器。(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去年七月至八月期間在香港海關協助下,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六個海運貨櫃,報稱載有廢塑膠、電腦部件和顯示器等,經查驗後證實載有屬有害電子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廢平面顯示器和廢電池,市值共約為130萬元。環保署已即時將截獲的貨櫃退回來源地,並就有關退運通知當地執法機構,及按照《廢物處置條例》檢控涉案的五家入口商。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廢印刷電路板、廢平面顯示器和廢電池等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廢印刷電路板、廢平面顯示器和廢電池等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均屬化學廢物,受現行化學廢物處置法例規管。發言人又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進口香港或經香港轉運)或出口有害廢物。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翻查被罰款的五家入口商,光義有限公司在官網上自稱是「全球最大的14天手機和二手手機批發商之一」,擁有20多年手機國際貿易經驗,年營業額超過17億港元(2.2億美元);恆達科技有限公司則在官網介紹自己是「高科技電子零件及裝配組件製造商及批發商」;而良記循環再用有限公司的網上資料不多,但過去多次因違反 《廢物處置條例》而被定罪及罰款。至於富洋代理有限公司及力全國際(香港)有限公司,相關網上資料也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