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國珊被追討案 證人指林國雄接洽女地主 稱只分割土地非賣地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被女地主追地及索償案續審,已故女地主的男孫今(10日)出庭作供,透露前藝人林國雄聯絡祖母叫她「出地」建丁屋,並由方國珊的公司則負責興建6棟建屋,祖母事成後可得其中2棟。惟方指有文件顯示該些地已以25萬出售,關否認曾出售土地,並強調林當年向他們稱是分割土地,並非買賣。
原告為何淑明已身故,由任她遺產執行人的孫兒關雄盛代表。本案21名被告方國珊和一間和她有關連的公司,另外18名被告均曾經或現時持有該地的男丁;地政總署署長亦是被告之一,由律政司代表應訊。
指林國雄聯絡祖母
關雄盛的胞弟關源盛作供透露,其祖母生前從事海鮮生意。他指,林國雄於1994年聯絡祖母,商量興建丁屋。關源盛和祖母等人翌年到林的公司田宅行簽約。而方國珊當時亦在公司,但身處另一層。關確認,方國珊未有參與該次簽約。根據方國珊早前陳詞,林國雄為她當時的生意拍檔。關續指,當時的合約包括祖母「攞塊地出黎」,而田宅行興建6楝村屋,祖母之後可得2楝。
方指土地已以25萬售予他人
未有律師代表的方國珊問關源盛,當時是否認為發展是「套丁」,關立即否認:「當然唔同意啦!」惟方國珊指,關源盛在之後以授權人身份簽下多份文件,當中包括「分割契」(轉讓契約),把涉案土地分割成9份,亦有文件顯示,把涉案土地以25萬元售予他人。
指林國雄稱是分割土地
關解釋,林國雄當時解釋要把涉案土地分割,再興建丁屋和補地價,最後把村屋轉至祖母名下。關並強調,是次是分割土地,而非買賣,未有收取任何款項,也沒有為意文件上的金額。
法官問關,他當時是否心知肚明,非要真正分割土地,只是形式上把25萬給予男丁。關強調,是林國雄表示要分割土地。
案件編號:HCA26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