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前年補選採訪 申司法覆核不獲受理 浸大新聞系上訴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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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當日,有學生及網媒記者被禁進入新聞中心採訪區。中大及浸大新聞系所屬刊物的總及副總編輯,早前入稟指政府新聞處做法違《基本法》及《人權法》,從而申請司法覆核,惟高等法院拒批覆核許可。浸大新聞系前日(28日)就拒批覆核許可的決定申請上訴。

上訴人為時任浸大《新報人》副總編輯許芳文,答辯人為政府新聞處長。上訴人一方在上訴文件指,法官錯誤地裁定有關司法覆核已變成學術討論,實質上政府事後雖改變政策,但卻仍有可能重用舊有做法。申請方又認為單單因為政府改變政策,而拒批許可屬不公義,又直指政府改變政策是不想承認舊有做法違憲。

案件編號:CACV5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