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學刊物不滿前年補選被拒採訪 官指政策已改拒覆核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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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當日,有學生及網媒記者被禁進入新聞中心採訪區。中大及浸大新聞系所屬刊物的總及副總編輯,早前入稟指政府新聞處做法違《基本法》及《人權法》,從而申請司法覆核。法官今(14日)在高院下判詞,認為新聞處現已有名額預留給學生採訪,認為再無覆核必要。惟特別到庭取判詞的學生卻對裁決表示失望,並指新聞處的政策朝令夕改,採訪名額亦屢被縮減。
2名申請人分別為時任中大Varsity 總編輯何家曦;及時任浸大《新報人》副總編輯許芳文,答辯人為政府新聞處長。
官認為政策已改覆核論學術討論
申請人聲稱在2016年3月立法會新東補選時被禁入採訪區,但政府在同年9月立法會的換屆選舉時,已採取新的做法,准許每所院校派出不多於4名學生到主要的政府記者會採訪。惟申請人認為政府仍有可能重用舊有做法。因而想法庭裁定舊有做法不合法,並對政府加以管束。
但法官認為,認為政府再使用舊法僅屬猜測,法庭不應因這猜測而批予覆核許可,他亦同意新聞處說法稱,是次訴訟已變成學術討論,故拒絕向申請人頒下覆核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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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新聞處屢減學生採訪名額
浸會大學《新報人》現任總編輯李心怡庭外指,對結果感到失望和遺憾,指該刊物按照《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應有合理採訪權,不需由新聞處酙情開放採訪權利。她又指,現時政府的做法朝令夕改,如2017年的特首選舉,名額扣減至3個, 而2017和2018年的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名額則只有2個。
認為政府設配額制不公
中文大學Varsity的總編輯馬穎研則指,雖然現時新聞處准許不多於4名學生到主要的政府記者會採訪,但重點不在於政府開放多少名額,而是政府此舉是否公平。馬指,她們受專業訓練,應被視為真正的傳媒,但名額制度對她們不公平。
案件編號:HCAL 98、9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