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網媒記者被拒採訪 記協入稟求法庭頒令准進場
特首選舉將於本周日舉行,然而香港政府新聞處,至今仍拒絕網上新聞媒體記者採訪,亦不認網媒記者進入選舉日的活動範圍。香港記者協會指新聞處的做法,妨礙新聞自由,有違《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之嫌,今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有關政策,並要求法院頒下臨時命令,容許記協所有會員進入特首選舉會場。法庭明天將開庭處理這臨時命令申請。
申請人香港記者協會,答辯人:政府新聞處處長,及民政事務局局長。
入稟文件指,香港記者協會於1968年成立,為香港最大及獨立的記者組織,亦是國際記者聯會成員之一。該會指出,近年網上新聞急促發展,部份傳統媒體例如英國《獨立報》,本港的兩本雜誌《CUP》和《Ketchup》等,都轉作全部以網上出版。
然而,政府新聞處及民政事務局,至今仍拒絕讓網媒參與政府新聞發佈會,包括2015年10月25日的特首受訪環節,及2016年2月28日,新界東立法會補選等,另外,政府甚至禁止網媒登入「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
申請人曾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並獲接納這政策有違《基本法》第27條,賦予香港居民新聞自由的權利,申請人認為,政府應盡力為資訊流通提供方便,又指不同政府部門,亦有責任協助新聞工作者迅速發佈消息。
政府以保安理由拒網媒採訪
政府曾以保安理由,及難以分辨不同網媒等,認為難維持秩序,從而限制網媒採訪權。但申請人認為,警務處、司法機構、立法會、香港金管局、證監會及消委會等法定組織,早已批准網媒採訪其新聞發佈會,一些非政府組織,更毋須網媒認證;至於保安理由,這只是政府的揣測,從無實質資料支持政府講法,而申訴專員調查報告發表逾三個月,但政府仍沒有跟進。
記協強調,本周日舉行五年一度的特首選舉,是香港的頭等大事,公眾對此極為關注。在互聯網無遠弗屆的今天,網媒卻被拒到設於會展的中央點票站採訪,有違保障巿民言論自由及出版自由,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憲法規定,同時亦有違《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香港人權法》之嫌。
案件編號:HCAL 9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