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9天】 辯方律師要求案件押後審視片段卻遭控方踢爆
「七警」涉嫌前年10月15日佔領運動期間,於龍匯道變電站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一案,今(6月14日)繼續在區域法院續審,並續就新聞片段呈堂性進行「案中案」程序。代表第五被告陳少丹的大律師聲稱今早才收到有關報案室閉路電視片段的光碟,要求押後案件至明天以看片及索取指示,惟他的要求立即遭控方反擊,指該片段只長約7分鐘,並早前已在庭上播出,光碟內容的片段,正與早前的片段相同,更踢爆辯方沒有利用休庭時間查看片段,反要求案件押後。法官最後只把案押後至下午。
代表第五被告的大律師鍾偉強稱,今早從控方收到一隻錄有報案室閉路電視片段的工作副本光碟,並指不知光碟內容及從何而來,故要求押後至明早,以待觀看片段及索取指示。
主控官梁卓然即提出反駁,指出控方早已向鍾提供相關的片段,而該片段與今早所提供的光碟內的內容是一樣的,不明為何鍾會作出如此投訴。另一名主控官資深大律師麥禮士亦指出,該工作光碟內的片段,早前已在庭上播放,內容一模一樣,辯方亦早於開審前已知悉,再者,今早法官曾休庭45分鐘讓辯方研究光碟,麥禮士「踢爆」鍾根本沒有利用休庭時間查看光碟內那7分鐘的片段。控方續指,昨天開始作供的退休高級警員黃卓華,需於明天接受化療,故控方希望能讓黃在今天餘下時間完成其供詞。
法官杜大衛聽罷雙方陳辭後,拒絕將案押後至明天,只把案押後至下午二時續審。
七名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48歲)、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警員陳少丹(31歲)、警員關嘉豪(32歲)及警員黃偉豪(36歲)。七人均否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而陳亦否認另被控的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七人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毆打曾健超。其中陳少丹涉於同日在中區警署七號接見室毆打曾健超。
案件編號: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