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8天】七警因案件敏感拒參與 控方撤現場考察申請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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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涉嫌前年10月15日,於龍匯道變電站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一案,今(6月13日)繼續在區域法院續審,庭上續就11段新聞片段呈堂性進行「案中案」法律程序。控方上周五提出要求案件進行實地考察,法官杜大偉質疑是否有實際需要,要求控方提出法理依據,而代表七警的律師亦表明,各被告認為案件性質敏感,即使考察,七被告也將拒絕到場,法官亦認為無證人能講述案發路線,質疑是否有此必要,控方最後撤回申請。

七名警員被告以案件敏感為由,聲稱若有實地考察也會拒絕出席。(資料圖片)

主控官梁卓然今早陳辭認為本案有需要考察案發現場,以更理解案發當日曾健超被帶走的路線。控方又提議路線由曾健超被制服開始,至被帶到變電站,沿途會由警員帶路,並以路線中三個燈柱去標記曾健超被警員護送及抬走的情況。

法官杜大衛質疑控方有何法律基礎提出由警員帶路,又指一直沒有控方證人就當天路線提出證據。辯方則指,由於實地考察對案件敏感,故七被告拒絕出席。

控方最終撤回實地考察的要求,並表示會派員到案發現場拍攝路線,並以提出的三個燈柱作記認。

七名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48歲)、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警員陳少丹(31歲)、警員關嘉豪(32歲)及警員黃偉豪(36歲)。

七人均否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而陳亦否認另被控的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七人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毆打曾健超。其中陳少丹另涉於同日在中區警署七號接見室毆打曾健超。

案中案聆訊繼續。

案件編號: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