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女子詐騙警方批出邊境禁區通行證 呃港鐵2.5萬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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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40歲女子,控告她涉嫌以一個落馬洲邊境禁區的假地址,詐騙警務處向她發出邊境禁區通行證,並藉此向港鐵騙取共逾2.5萬元特惠車資優惠。被告劉昌玲昨日(14日)被控四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她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指40歲被告劉昌玲被控四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劉昌玲涉嫌於2015年10月12日及2016年10月3日,在其邊境禁區通行證申請表中,向警務處訛稱其住址為落馬洲料壆村一個處所,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警務處批准該申請及向她發出邊境禁區通行證,導致她獲得利益。
另外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5年10月12日及2016年10月4日在其有關乘車計劃申請表中,向港鐵訛稱其住址為落馬洲料壆村一個處所,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港鐵職員批准其計劃申請,導致她獲得利益或港鐵蒙受不利。被告劉昌玲於上述行為涉嫌虛假陳述,詐騙港鐵在有關乘車計劃下共逾2.5萬元特惠車資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