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政府津貼逾78萬元  「冒牌」ISS業主遭廉署踢爆 判囚22個月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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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男女涉於2008年至2014年期間,訛稱是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受助人業主,向國際社詐騙政府津貼共逾78萬,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肇事女被告陳珍妮,早前承認兩項罪名,今(2日)於九龍城法院被判入獄22個月兩星期。
暫委法官陳慧敏表示,被告所作所為,摧毀公眾對政府津貼制度信心,遂判處監禁。

一名女子涉訛稱是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受助人業主,詐騙政府津貼共逾78萬,今(2日)於九龍城法院被判入獄22個月2星期。(資料圖片)

向國際社稱是27名受助人業主

女被告陳珍妮,今年44歲,報稱從事文員,早前承認兩項罪名,即一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違反普通法。案情透露,國際社自2006年起獲社會福利署委託,為受助人包括尋求庇護者及酷刑聲請者提供實物援助,例如住屋津貼及雜費開支津貼。

陳女於2008年至2014年期間,虛假地向國際社表示,她是27名受助人業主,意圖詐騙,並誘使國際社向其銀行帳戶發放並存入共逾78萬元的住屋津貼及雜費開支津貼。

陳女其後於2014年1月被廉署拘捕,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稱,被告以欺詐手段作案時間長達5年半,並涉及近80萬元,摧毀了公眾對政府津貼制度的信心,故此她必須判處被告阻嚇性的監禁刑罰。考慮到多項因素,包括被告認罪及協助控方出庭作供指證另外兩宗案件的多名被告,故將其刑期減至22個月兩星期。

另一涉案男子、38歲的運輸工人吳鎮林則承認一項欺詐罪名,被判入獄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