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山竹】打風翌日缺席扣兩日糧? 許氏找換:純內部建議
颱風山竹襲港過後,交通嚴重阻塞,雖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呼籲僱主,體諒和彈性處理員工上班的困難,但不少公司的災後措施仍令打工仔怨聲載道。網上有短訊截圖顯示,有找換店指會對遲到主管員工扣減足足一天的人工,缺席更扣兩日糧,又反問:「如果店舖真的有嚴重事,誰來負責?」
《香港01》獲「許氏兄弟找換集團」員工確認,截圖屬內部通訊內容,認為安排有欠公允。工聯會陸頌雄亦指,僱主若未按勞工法例要求,無理剋扣員工薪金或構成欠薪,僱主可能面對刑事責任。
許氏兄弟陳姓女主管辯稱內容純「內部建議」,未有實施。
短訊截圖中可見,發訊者指出會對未能於正午返回找換店的店舖主管扣減一天工資,若人員全日未回舖,則扣除兩天工資,而相關的個人獎金亦會被扣減;較基層的店員,若全日未能回舖亦會扣薪一天,並記錄在年尾數據,以及口頭警告。
發訊者又讚揚在暴風翌日由上水步行至粉嶺上班的員工。發訊者又強調以上措施是因為公司規模龐大,必須顧及公平問題及督促大家做得更好,更反問:「如果店舖真的有嚴重事,誰來負責?」
有「許氏兄弟找換集團」員工向《香港01》證實,訊息由人事部陳姓女主管發出,群組內包含許氏500多名職工,相信公司發訊時已決定安排。員工又指,由店舖主管至前線職員都對公司扣薪安排非常不滿,直言公司好過份,「平時為公司盡心盡力賺錢,員工有難就事事計到足」,「不少同事打算出完花紅就離職。」
勞工界陸頌雄:若不合理扣糧 違勞工法例
工聯會、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對於有關扣薪安排非常憤慨,若事件屬實便「違法啦,好明顯!」他續指:「按勞工法例,即使員工中午未返工最多都係半日,不可以扣一日薪金。即使要扣都只可以按比例扣,但我們希望企業可以體諒員工,不要扣薪。」若僱主違法扣減員工薪金,陸頌雄認為有機會被視作欠薪而要負上刑事責任,建議受影響員工聯絡工會求助。
陸頌雄補充,雖然現有「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建議僱主不應向受天氣影響未及上班人員扣薪,惟守則無法律效力,僅一紙無牙老虎。工聯會倡議立法保障相關待遇,亦應賦權政府必要時頒下「停工令」。
根據《僱傭條例》第三章,僱主可在特定情況下扣除缺勤僱員工資,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僱主如非法扣薪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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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氏人事部辯解:屬內部建議
《香港01》於周二(18日)聯絡「許氏兄弟」,該公司接聽電話的職員知悉是記者查詢後,將電話轉交予一名女士接聽,她表示「冇聽過」事件,並指周一「照平時返工」,但再追問是否如平時般遲到有罰則,她就指有電話要接聽,隨即收線。記者數分鐘後再致電查詢有關罰則,由同一名女士接聽,她表示「我哋唔接受訪問」後掛線。記者及後經電郵、傳真及電話聯絡「許氏兄弟」。
記者今日(20日)成功聯絡人事部女主管陳小姐,她未有否認曾發出相關的訊息,解釋內容只是「公司內部建議」。對於訊息指安排是「決定」,陳小姐再三澄清公司「冇實施」相關安排。
《香港01》已查詢勞工處,處方截稿前未能確定曾否接到相關投訴。處方強調《僱傭條例》對扣薪有嚴格規定,由於颱風和暴雨均屬無可避免的自然災害,僱主應優先考慮僱員在工作地點和往返工作途中的安全問題,並應彈性處理員工未能及時返回工作崗位。僱主不應因為僱員在惡劣天氣下及交通情況不能上班或準時到達工作地點,扣減他們的工資或津貼。如受影響僱員對本身僱傭權益有疑問,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