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涉貪】案件今提堂 馮永業、陳婉玉前後腳抵東區裁判法院
撰文:朱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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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2016年偵查獨家揭發,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用西半山雍景臺一個單位及650萬元補價,換取賭王何鴻燊三太陳婉珍胞妹陳婉玉名下的公司,旗下兩個位於跑馬地成和坊的單位。
廉政公署上周五(31日)落案起訴馮程淑儀丈夫、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及商人陳婉玉,控告他們涉嫌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於今日(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馮永業和陳婉玉今早分別9時和約8時20分,分別乘坐白色七人車和白色私家車抵達東區裁判法院,二人神情輕鬆。
約9時20分,二人分別踏入法庭內,馮永業坐在旁聽席第一行,陳婉玉則選擇坐在尾二的一行,未見二人有交流。馮永業與旁人有講有笑,表現相對輕鬆。
至9時半準備開庭,未見被告馮永業的妻子、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到場。
被告馮永業,55歲,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涉嫌約於2004年9月28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陳婉玉接受51萬港元為購買羅便臣道一住宅的訂金,作為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她及或由她控制或與她有關連的三間公司的報酬,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另一被告陳婉玉,62歲,港聯直升機有限公司、港聯航空有限公司及或港聯直升機(香港)有限公司(三間公司)時任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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