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7-11疑剝削員工 放公眾假期遭扣薪 有人9年無放年假
打工仔不熟悉《僱傭條例》隨時被不良僱主剝削權益。有前特許經營便利店員工稱,自己在任職期間被無故扣薪,並從來未獲發有薪公眾假期補假。另有員工更9年從未放過有薪年假,被拖欠逾一百日有薪假期補償。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批評,該集團在處理特許經營店舖管理不善,導致以上亂象出現。
工聯會指類似個案近年開始增加,何啟明建議,政府應加強《僱傭條例》教育,讓社會大眾加深了解。
7-Eleven回應稱,一向重視及尊重所有員工,並明白員工得到公平對待的重要性,包括獲得應有的權利, 獲悉今次投訴後,已即時進行深入調查,並將根據調查結果作出糾正。
工作8個月 至離職前未有放中秋節及端午節等假期
今年20歲的「阿妹」(化名)指,去年2月開始,以月薪12,000元,在特許經營7-11便利店上班,然而,在第一個月拿到薪金時發現,自己無故被扣減約400元工資。她稱曾經打算詢問僱主,但最後因尷尬而打消念頭。
阿妹其後一直工作至同年10月才離職,其間被扣減5天有薪假,包括中秋節、端午節等本應可獲補假的公眾假期,涉款近2,000元,但她當時未有為意。
阿妹一直誤以為只有寫字樓文員才可享公眾假期,其後轉到由該集團直接經營的便利店工作。
她與員工閒談間得悉,原來自己一直被前僱主剝削有薪假期,隨即與前僱主聯絡了解詳情及索償。當時前僱主以「當時問咗有無問題先叫你簽名」、「呢個(追假)係你嘅責任囉」等藉口推搪,幸好她最後仍成功索償。她指自己情況,只是冰山一角,有舊店舖同事甚至在店舖工作了9年多,卻從未放過有薪年假,即共被拖欠逾百日有薪假。
直接經營、特許經營店員工權益不同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形容,有關僱主的做法無賴,稱如果有僱主刻意隱瞞員工權益,就更不能接受。他又批評,該集團管理不善,直接經營的店舖與特許經營的店舖員工權益及待遇大不同。
他以發放薪金為例,由集團直接管理的便利店中,員工的糧單有列明花紅、病假等薪酬調整原因;但在特許經營的員工糧單中,他以阿妹首月上班的例子為例,公司從來沒有通知扣薪的原因,而糧單亦沒有清楚交代,只是粗略得出一個總數。
他又舉例,稱由集團直接經營的店舖內部有設放假紀錄,清楚列明員工有哪幾個公眾假期未補假、甚麼時候是補假或是例假等;然而特許經營店只以「dayoff」(不用上班)含糊交代假期。
他表示,很多人並不了解《僱傭條例》詳情,不少員工如同阿妹一樣以為要滿足合約列明的工時才能獲派薪金,結果就被不良僱主藉此剝削員工,他建議政府應加強教育及宣傳,讓大眾加深對條例的認識。
香港百貨商業僱員總會總幹事林志忠稱,總會十分關注事件,已轉介勞工處巡查科,據了解在巡查時已發現有關店舖涉違反勞工法例,勞工處正搜集更多證據。他又指,近年類似的個案有上升趨勢,工聯會今年至今已接獲十餘個個案,當中有個案拖欠的金額以萬計,涉款總額近30萬元。他建議,該集團應加強監管旗下特許經營店,從而保障員工的法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