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邨前保安公司涉欠廿萬遣散費 工會:有人叫工友「小心講嘢」

撰文:李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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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勞工被拖欠遣散費!有工會稱,曾承擔彩虹邨外判保安工作的康年警衛有限公司(康年),在完成合約時迫使旗下保安員簽署自願離職信,以逃避發放遣散費,涉及款項約20萬元。
工聯會今到康年有份參與保安工作的厚德邨遞信請願,要求康年盡早發還遣散費。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指,房屋署作為「大判」,絕對有責任向康年施壓。

何啟明(中)批評房屋署作為「大判」,絕對有能力迫使康年交還遣散費,又稱政府在是次事件上責無旁貸。(李家偉攝)

涉及近70保安員 被拖欠遣散費達20萬

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陳霆峰指,是次牽涉到近70位保安員,拖欠的遣散費達20萬元。他指出,曾經透過勞工處了解公司取態,惟對方稱除非工會表示誠意及心平氣和,否則不會重啟會談。他稱為此特意到厚德邨表達誠意,並要求康年盡快發放遣散費。

何啟明表示,在發生拖欠遣散費事件時,房屋署辯稱康年已沒有參與其下屋苑的管理,不再在其管轄範圍內,所以無法向公司施壓。他批評房屋署作為「大判」,絕對有能力迫使康年交還遣散費,又稱政府在是次事件上責無旁貸。

陳霆峰展示工友被迫簽署的自願離職信。(李家偉攝)
莫健榮稱公司迫工友簽署自願離職信,批評康年根本只是想逃避發放遣散費。(李家偉攝)

區議員:新保安公司施壓 有主管向工友指「小心啲講嘢」

黃大仙區議員莫健榮也直斥康年做法「賴貓」,稱區議會曾經在新舊公司交接時,要求康年在兩星期內提交解決遣散費的方案,但康年一直只稱無共識、無方案,最後更迫工友簽署自願離職信,他批評康年根本只是想逃避發放遣散費。

莫健榮指有多位工友向他透露,房屋署職員曾向工友聲稱如果不簽署自願離職信,將不能轉移至新公司工作,他批評說法是誤導。而事前工會稱將有工友代表出席,但最後一個都未有出現。莫健榮指工友被新保安公司施壓,有主管級職員提醒工友「小心啲講嘢」,工友亦被禁止出席集會,他呼籲其他工友應捍衛自己權益,稱如情況不改善侵害權益的事件只會繼續發生。

工聯會最後將請願信交予康年警衛有限公司代表。(李家偉攝)
陳霆峰(左)指,康年稱除非工會表示誠意及心平氣和,否則不會重啟會談。(李家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