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香港民族黨】保安局允延長申述期至49天 9月4日或之前需申述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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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早前以香港民族黨危害國家安全為由,禁止該黨運作,並給予21日作書面申述。當局發言人今(31日)發出聲明,表明保安局局長經考慮後,決定接納該黨申請,將申述期延長至49天。當局強調,民族黨可於9月4日或之前作出申述,並已把有關決定通知香港民族黨召集人代表律師。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在政府總部會見傳媒,考慮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早前表示,要求將申訴期延長至2個月:「警方查我查咗2年,但就淨係俾21日我答辯,公平咩?」他又表示,難以預料政府會否允許延期的要求,但強調民族黨不會解散。而保安局昨表示,保安局局長經考慮後,決定將民族黨的申述期由21天延長至4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