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4人涉詐騙強積金累算權益 涉款合共近50萬
撰文:黃偉倫
出版:更新:
廉政公署繼日前起訴6人涉詐騙強積金佣金及累算權益後,今日(16日)再起訴4名男子,指他們故意作虛假陳述,謊稱不再在港永久居留,以申領合共逾49萬元的強積金累算權益。四人於周三(18日)應訊。
廉署表示,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4宗案件涉嫌罪行,是次被起訴的人士。署方指,被起訴者分別為來自銀聯信託有限公司(銀聯)的強積金計劃成員的雷耀斌(36歲)、王廣雄(64歲)、吳偉宏(34歲);以及身為銀聯及宏利公積金信託有限公司(宏利)的強積金計劃成員的黃德耀。各人均被控一項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36條。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5年8月4日至11月4日期間,故意在「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法定聲明」,作出虛假陳述,表示將離開香港,往外地居住,而且不打算回香港永久居留,但事實上,各人從未打算永久離開香港。
廉署調查發現,基於有關虛假法定聲明,銀聯向雷耀斌、王廣雄及吳偉宏支付共逾32.2萬元強積金累算權益;而銀聯及宏利則分別向黃德耀支付逾6萬元及逾10.8萬元強積金累算權益。
廉署表示,銀聯及宏利在調查期間,向廉署提供全面協助;而各被告已獲准保釋,以待本周三(18日)應訊。
廉政公署本月10日曾落案起訴一名四十歲姓陳的保險公司前銷售經理,及來自兩間強積金受託人的五名分別31至59歲的成員,控告他們涉嫌分別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強積金,申請欺詐約2.1萬元佣金,以及作出虛假法定聲明以申領共逾82萬元的強積金累算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