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內地移民七一開始關心政治 從參選到衝上街頭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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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正值新界東補選,當時出現了一名年青候選人,他很快便吸引得傳媒注意,然而他的名字不久後亦出現在農曆年初二凌晨,旺角騷亂事件的被告名單上。梁天琦不但被指當晚參與並作出暴動行為,更被指與黃台仰一同煽惑在場人士群起衝擊警方防線。梁至近月的審訊中,才正式開腔講出他為何當日之所以在現場,要由他自少看著香港政治環境的變遷說起,他最終亦讓陪審團去裁決他的罪名。

梁天琦2016年初參選新界東補選時(左),至今年認罪後被囚禁(圖右),這兩年間他經歷了不少。(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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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港出生卻對香港存深厚感情

梁天琦在自辯時透露,他在內地出生,但一歲已隨母親從武漢移居香港定居,他的「單非」身份,曾被質疑與高舉香港人利益的本民前的理念相違背,但梁在庭上卻吐露他對香港的感情,並說:「雖然我唔係香港出世,但香港塑造我的價值觀,所以我對香港有深厚情感」。

七一遊行啟發對時事的關注

梁說他關心社會的觸覺,由父母從小培養。2003年,當年香港經歷過沙士,立法會又激辯「23條」立法。那年暑假,梁將升讀中一,他在電視看到七一遊行的畫面,父母向他解釋事件發生的背景和意義,令他開始關心時事。但梁稱他的父親亦提醒他,參加遊行是好事,但不要走得太前,因「槍打出頭鳥」,他來自內地的母親甚至告誡他說:「在中國參與政治是危險的。」

立法會令人失望 決心讀政治

至梁中五會考後,他未有乖巧聽從父母的勸誡,參與六四示威和七一遊行,並開始對香港人保存歷史真相,和追求民主的熱切大爲感動。惟2009年,立法會通過高鐵撥款,菜園村被拆;2010年,政府拖延落實雙普選。梁兩次都有到立法會外示威,兩次都失望而回,無能爲力地見證着議案在無奈中通過,令他開始思考要怎樣做才能令政府下放權力聽取人民訴求。

所以梁被港大錄取後,他修讀政治哲學,期望能從中獲取更堅實的基礎以理解香港的社會。

梁天琦參選立法會補選時,同為本民前的黃台仰亦有助他拉票。(資料圖片)

佔領運動後想保衛香港文化

2014年,中央頒佈八三一決定和一國兩制白皮書,引發了長達三個月的佔領運動,梁亦有參與其中。佔領運動尾聲,學聯及學民思潮發起「包圍政總」的行動,梁指他在現場親眼目睹自己的同學被警察追打,渾身是血,亦被警察辱罵是「垃圾、渣滓」,惟他覺佔領運動後現狀無甚改變,便加入了以保衛香港本土文化,和追求民主爲宗旨的本民前,之後更參加新東補選,圖以量化支持本土論述的支持者,希望鼓勵更多年輕人參政。

欲以參選人身份保護市民

然而甫宣佈參選立法會,便發生了農曆新年的衝突。梁強調,農年新年期間小販擺賣是不成文的默契,然終引發了警民衝突,梁指既然支持小販的集會是由本民前所舉辦,他有責任保護市民,才臨時向警方宣佈舉辦選舉遊行,以身站在市民和警察防線中間,希望警方會顧忌他立法會候選人的身份,保護市民。他更直言,當時並不同意黃台仰大叫群眾向前衝,認為這等於「送死」。

同是本民前的成員,只有梁天琦(左)留下面對審訊,黃台仰(中)及李東昇(右)開審前己潛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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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過後認不應用暴力

每天都由囚車押送到法庭的梁,就暴動罪名的案件開審以來,一直平靜而專注地在犯人欄內聽審,看着控方在庭上播放當日由警方和傳媒拍攝到的錄影片段,聆聽着控方對他和示威者的指控,他自辯時亦開腔對在亞皆老街曾襲警道歉,並說:「有讀過嘅道德規範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我唔想受暴力對待,就唔應該使用暴力對待其他人。非常抱歉,因為我係傷害到其他人」。

同案兩被告潛逃被通緝

這宗在高院審理的暴動案,原本有被告10人,其中兩被告分案處理,涉及梁天琦的案件,原本有8名被告。但兩名本民前成員的被告:黃台仰及李東昇,自去年11月離港後沒依期到警署報到,法庭已向兩人發出拘捕令,令案件只餘下6人。

相反,梁天琦每次都準時上庭,他與及另一名被告黃家駒於今年一月認罪,黃家駒承認暴動罪,梁則認襲警罪,但梁堅稱當日並不認同黃台仰大叫市民向前衝向警察的說法,否認暴動和煽惑他人暴動的罪名,他亦留待陪審團就他的罪名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