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處理不佳或致子女精神問題 團體:孩子行為異常才求助已太遲
明日(15日)是聯合國國際家庭日,有組織自2012年起,就二十個離婚家庭個案跟進調查,發現家庭破裂及離婚時倘處理不善,可能會加重或造成子女的精神及行為問題。資深家庭治療師表示,透過全家人一同接受治療,可以讓孩子的聲音「敲醒父母」,讓他們意識到兩人關係的撕裂會對子女造成極大影響,冀解決矛盾「離一個漂亮的婚」。
有人認為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但如果是有子女的家庭離異,是否依然是兩個人的事?根據亞洲家庭治療學院的研究顯示,不少離婚家庭的子女出現異常行為,許多時候是反映了父母關係之間的衝突過程和印象。
離婚家庭的孩子有四大特質,使他們作出不同行為,包括有表達悲傷的傾向,並非常盼望父母復合;非常投入於父母之間的衝突,希望藉此維持父母的關係;受到父母的經驗及情緒影響,轉嫁到自己的行為上;亦會批評父或母的行為及態度。
亞洲家庭治療學院曾收到一對已經離婚11年的父母求助,二人育有一對兄弟,11歲的弟弟患有過度活躍症,13歲的哥哥患有自閉症。他們曾向精神科醫生求醫,但情況未有改善,小兒子亦一直拒絕上學。
一家四口其後一同接受治療,先是進行家庭心理回饋評估,讓父母在孩子面前傾談解決問題及矛盾事件,同時量度孩子的心跳、手汗及體溫,了解他們的反應。評估過後再向孩子解釋相關反應,詢問他們有什麼感受等,讓父母認清孩子對二人衝突時的反應等。
這類型的溝通讓孩子有機會就父母的離異發聲,讓他們能夠有更理性的渠道參與在父母離婚的決定當中。最後兄弟二人向父母寫信,不單為他們的關係提供非常實際的建議,希望他們互相接納及尊重,甚至表示不想再插手二人關係,「件事交返畀佢兩個搞掂。」
其後兩兄弟不再拒絕上學,自閉症及過度活躍症症狀有所改善。亞洲家庭治療學院資深家庭治療師董光華指,「雖然唔可以話好返晒,但由一步(尖叫表達自己)跨到去另一步(能夠正常地溝通)已經係好大嘅進步。」
離婚後一齊住 對孩子觀念造成混亂
董光華亦表示,不少離婚父母以為離婚後一同居住,對孩子影響會較少,做法其實不對,因孩子其實會觀察到父母無話可說、毫無交流,會使他們感到混淆。反而向孩子清晰說明二人已經分開,分開過自己的新生活,對他們做成的傷害有限,更為理想。
亞洲家庭治療學院助理臨床總監方月玲表示,現時香港大眾未認識離婚輔導,大部份求助者都是因為孩子出現行為異常方前來求助,已經對孩子的成長造成相當嚴重的損害。董事會主席及精神科醫生范德穎指,夫婦不單應接受婚前輔導、婚姻輔導,決定離婚後亦應尋找尋求協助,讓家庭治療師協助解決家庭自身未能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