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掟杯案】黃定光作供稱見「閃光影」 當日下午報警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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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於前年7月,在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中,涉嫌向特首梁振英掟玻璃杯,被控普通襲擊罪。繼梁振英較早前完成作供後,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定光今日出庭作供。他表示,親眼見到黃毓民向梁振英拋擲物品,並見到一個「閃光影」,隨即聽到玻璃破碎聲,之後意識到該物品為水杯,當日立即報警,但黃毓民質疑他作證只為討好梁振英。

黃定光作供時表示當日見到「閃光影」,聽聲後意識是水杯,於是報警。(資料圖片)

案件較早前提及,特首梁振英供稱當時不知是何人向自己掟杯。黃定光今早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時稱,當日親眼見到黃毓民向梁的方向拋擲物品,當日下午立即到中區警署報警,以普通襲擊罪備案。

黃定光表示,當日梁進入會議廳後,有議員向他抗議,黃毓民隨即衝前,並跳上梁家傑議員的座位枱面。他供稱,當時自己距離黃毓民約15公尺,由於對方比較特別,站立枱面,又拋擲一疊文件,站在地上的保安亦無法阻止他,最後黃定光見到黃毓民拋出物品,並形容為「閃光影」。

被問及黃拋擲了多少次紙張,黃定光卻表示不記得,憑記憶,只知次數多過一次。

黃毓民指黃定光不可信

沒有律師代表的黃毓民在盤問時稱,黃定光與他政見不同,更質疑對方跟梁振英「friend過打band」,才以控方證人身分舉證自己,直指對方不可信。

案件編號:ESCC261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