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掟杯案.咬文嚼字篇】究竟是「掟」「拋擲」還是「拋摘」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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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繼續爭辯梁振英用了「掟」還是「拋擲」來形容黃毓民當日的動作。(TVB截圖)

黃毓民掟杯案在下午進度開始稍為緩慢下來,黃把焦點轉向挑戰特首梁振英口供的可信性,並逐一挑出口供紙上的差異,包括口供紙上有不少錯別字,又指梁一時講「掟」,但口供又指是「拋擲」,質疑梁的口供是警員為他編寫而成,但梁堅決否認。

黃今午在庭上質問梁,為何他供稱「掟」,但供詞上又寫著「拋擲」兩字,梁說口語的「掟」字,書面語便會變成「拋擲」不足為奇,認為這不會影響供詞的真確性。黃即指根據會上的記錄,梁當日在立法會上曾指有議員眾目睽睽下「拋擲」物品, 梁即解釋,會上發言的書面紀錄,有機會是作謄本時將口語的「掟」而寫成的。

黃質疑:「拋擲」不同「拋摘」

黃又察覺梁的供詞上曾把「拋擲」寫錯為「拋摘」,黃向梁指出錯字,指「摘」字為「摘咗你個烏紗帽的」時用的,與[擲]的 意思不同。若這是個錯字,為何梁仍照簽,梁即澄清:「我有詳細睇,但無發現錯字。」

黃即追問梁,是否什麼都看不清;梁即回應說:「我睇到。」黃反駁梁不斷強調他說實話,反而更突顯梁在說謊。梁斷然否認。

黃花了一個下午仍未能盤問梁完畢,由於黃要與控方商討證物處理問題,裁判官把案押後至明天先處理證,至周四再傳召梁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