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女案】社工:女童母曾透露無法接受女兒有殘障

撰文:湯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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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童疑遭親母餓至腦受創案續審,控方今(24日)傳召跟進女童母親的社工作證,她指女童被送入院時,其母才告知她該名女兒已來港居住,之前她並不知女童已來港,她形容探望時也感震驚:「點會瘦成咁架?」她又指,女童母親平日不打扮,也愛錫已在港的3名子女,惟女童母亦曾自言自尊心強,無法接受她有一名殘障的女兒。

社工張海侖稱見到女童瘦骨如柴的情況也感震驚。(湯庸皓攝)

香港明愛社工張海侖供稱,她於2013年6月經社署轉介下,因女被告王榮汶(42歲)與男被告凌耀忠(52歲)婚姻及經濟出現了問題,張從那時起,開始接手兩名被告的個案,並知道女被告跟3名已來港的子女搬到荃灣居住。

女童送院才知女童已來港

張稱2015年7月,受害女童被送院當日,她收到女被告的來電,通知她受害女童已來港,並在醫院接受治療;女被告驚徨失措,因為醫生要就女童的情況控告她。張聽後感到「一頭霧水」,因她之前從見過受害女童。

著社工叫醫生讓女童送回國內

張接過電話後馬上致電醫院,並了解女被告及女童的情況,翌日到醫院探望女童。張說她見到瘦弱如柴的女童時,感到非常震驚,並說:「點會瘦成咁架。」女被告向她解釋,指女童從少不吃東西、很瘦而且行路有困難。女被告又說女童「飲嫲嫲魚湯就會冇事」、「醫院冷氣對女童唔好」,哀求張協助她叫醫生讓她接女童回國內。張當晚並男女被告及他們的家人會面。

女被告王榮汶(左)否認疏忽照顧女兒。(湯庸皓攝)

懷胎時懷疑丈夫另有女人

張說,女被告自言是一名自尊心很強的人,一直不能接受她有一名殘疾的小朋友。女被告又指,當她懷著女童時,男被告很少回國內探望她,她經常懷疑男被告在香港另有女人,情緒因而經常受困擾,胃口變小,導致女童早產,需要在氧氣箱內住了數月。

認為女被告是樸實勤奮的媽媽

張又指,首被告為人樸實,是一名勤奮、努力的媽媽,與家中的3名小朋友關係良好。張形容,女被告不曾打扮,以往透過自己向政府所爭取的福利,出發點大都為其子女著想。

女被告王榮汶(42歲)及男被告凌耀忠(52歲),二人均報稱無業。女被告被控一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另二人同被控一項企圖誤導相關人員並涉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女被告於2015年4月至7月,疏忽照顧她7歲的女兒;兩被告同被控於同年7至9月,誤導醫生、社工及警員等有關她們女兒的狀況。

聆訊繼續。

案件編號:HCCC7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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