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場去留】議員轟政府將市民意見當「仇富」 共識要地不要錢
歷時4年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檢討近日出爐,政府建議27幅私人體育會持有的用地期滿後,沿用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續約,但須繳付三分之一市值地價及將開放予認可團體使用設施時間增至3成。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今日(26日)開會,不少議員均指出,社會大眾渴望有土地發展,而非收取更多地價,又批評政府將發展高球場的意見當成「仇富心態」。
民政事務局日前發表檢討報告,提出27幅私人體育會用地中,承租人續期時須付三分之一市值地價,政府考慮到短期內籌募大筆地價款項對承租人造成財政困難,故2027年才付新地價續期。
陳淑莊:市民係仇不公、反特權
公民黨陳淑莊批評,政府的檢討報告拖拉4年才完成,但未有討論契約是否應繼續的根本問題。她又提出,不少私人體育會的主要收入來源並非提供體育活動,而是餐飲、娛樂,如木球會在餐飲的收入接近900萬、麻雀娛樂則有近100萬,「唔好將社會聲音簡化為仇富心態,大家係仇不公、反特權。」
民主黨尹兆堅就回應特首林鄭月娥日前批環團「代海出聲」,促各界要為劏房兒童發聲的說法。他在會上直斥林鄭將基層家庭與填海放在對立面,反問何不將粉嶺高球場與劏房戶對立,為劏房兒童發聲要求收回高球場。
尹亦指出,過去不少反對發展高球場的人士,指出場內有古樹及歷史建築,但其實新界東北亦有古樹,為何政府當時決意發展,「保住高球會先係真正原因。」
新政策要求私人體育會繳交三分之一的地價,朱凱廸就直言社會大眾不是希望收錢,「𠵱家市民共識係唔要錢,要地!」
民政事務局常秘馮程淑儀就表示,由零地價至收取三分之一,對數十個私人會所而言是頗大的轉變,若然收取十足地價,就不能施加太大限制,包括要求開放更多公眾時間。
陸頌雄:場地是貴族會所
工聯會陸頌雄形容有關私人場地為「貴族會所」,認為應該開放更多時間予公眾,又指公眾到粉嶺高爾夫球會享用設施高達約2000元,質疑私人會所是否謀取暴利,要求日後要公開財務狀況。
不過,亦有議員提出私人體育會過往的歷史,對體育發展有其貢獻,民建聯周浩鼎就認為續期15年的時間太長,而且一旦發現違規,當局有何監管工作。
劉江華:不是一個場地的諮詢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回應,私人體育會仍然要按規定遵守契約,若發現違規,政府仍可以《收回土地條例》通知佔有人交回土地,強調沒有享有永續使用的權利。
劉江華又指私人體育會與政府的康文設施可以互補及相輔相成,舉例指現時有84個網球場建於私人體育會場地,佔整體的三分之一。
被問及政府是否不敢收回粉嶺高球場,劉江華就稱現時「不是一個場地的諮詢,我們只是提出建議和聽取市民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