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租值重估】那個水平毋須交差餉? 上訴謹記5月31日前提出
差估署今日(19日)公布最新的差餉租值重估結果,全港約325萬個工商住宅物業業主,陸續會收到差估署發出的2018/19年度最新差餉地租通知書。由於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寬免差餉,倘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為20萬元或以下,未來一年便不用繳交差餉,但要注要每季仍要準時繳交地租。此外,市民如反對新的應課差餉租值,謹記須於本月19日至5月31日前提交,並須使用指定表格,所有反對書倘遲於5月31日後才送達差估署,將不會受理。
差估署已公布最新一個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按現時規定,業主要為每物業的估值的5%,作為每年繳交其差餉的金額;而物業的3%,則是每年繳交地租的金額,差餉與地租都是每年分4季繳交。
5.31前可免費查閱估價冊
由即日起,至5月31日,市民可登入差估署「物業資訊網」查閱估冊及地租登冊資料,了解自己物業的最新應課差餉租值。由於財政預算案公布,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每個應繳差餉物業的寬減額以每季2,500元為上限。依此推算,倘自己持有物業,應課差餉租值不超過20萬元,即未來一年毋須繳交差餉,惟須注意政府過去多年都未有寬免地租,故業主仍需要按差估署發出的通知書,繳交相應的地租。
差估署提醒市民,如果反對新的應課差餉租值,可於3月19日至5月31日期間提交建議書。提交建議書時應使用指明表格(R20A),並郵寄或由專人送交差估署。上述表格可在差估署或民政事務總署各民政諮詢中心索取。市民亦可選擇使用電子表格(e-R20A)提交修改應課差餉租值建議。發言人提醒,以其他方式遞交包括以圖文傳真送交的建議書均不會被接納。此外,署方亦不接納在5月31日後送達的建議書,市民倘選擇郵遞須注意信件寄送所需時間。
發言人亦重申,無論是否就新應課差餉租值提出反對,所有收到通知書的業主,均須在徵收通知書上所示的最後繳款日期繳款。如應課差餉租值成功「上訴」,該項修改會追溯至2018年4月1日,差估署會在日後的徵收通知書修訂應繳的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