髮型師涉圖姦少女案 女事主認與被告濕吻 遭摸胸卻感冒犯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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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髮型師涉嫌在除夕夜的酒醉倒數中企圖強姦少女案續審,女事主今(19日)繼續出庭作供,她承認當晚喝醉後曾與被告濕吻,但被告進一步摸她胸時,她又頓覺被冒犯,惟當時「個腦好亂,完全畀唔到咩反應」,故沒有激烈反抗,翌日醒來想起時感到羞恥。

被告孫毓祥否認企圖強姦少案。(資料圖片/許家希攝)

25歲被告孫毓祥,被控在2017年1月1日於其將軍澳寶林邨住所內,企圖強姦21歲女事主X。事發時X就讀副學士。

曾在睡房及廚房接吻

X指,案發前一晚為除夕,她與當時男友正冷戰,所以才會相約被告及另一男友人在住所後樓梯把酒聊天。辯方指,X當晚踏入元旦時,X已喝醉並嘔吐,被告提議X去他家休息,兩人在睡房及廚房兩度接吻,被告又讚X稱:「(接吻)功夫進步咗。」並指X回應說:「因為一路同「阿毛」有訓練。」X否認辯方的說法。

事主稱當時個腦好亂

X承認案發時曾與被告濕吻,被告更隔褲摸其陰部,及錫她胸部,被告之後嘗試脫去她的上衣,她頓感被冒犯。辯方問X當時感被冒犯,為何沒有咬被告,甚至摑他及拳打他,X指當下沒有想過,又說:「完全講唔到嘢,叫唔到,因為個人好亂。」

不懂反應感羞恥

X又指,翌日早上她離開時,身上所穿的絲襪大腿位有破洞,她在街上走時覺得「好似好羞恥咁,(因為)唔識做啲咩特別嘅嘢反抗」。

案件編號:HCCC26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