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地.政策分析】私樓地連年達標 緣何公屋地永續供不應求?

撰文:梁德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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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周四(1日)公布2018/19年度的賣地計劃,預計可供應2.55萬伙私樓單位,超出長遠房屋策略定出的每年1.8萬伙目標,意味政府在私樓供應方面再度超額完成。不過,當局日前才表明,未來10年的公營房屋供應目標,因為覓地困難仍欠4.3萬個單位才達標。
公營房屋單位持續短缺,歸根究底與政府定出的公私營房屋比例6:4不無關係,有立法會議員形容,倘政府單從供應方面想穩定樓價,其實只是「用錯力」,未來應著重增加公營房屋,才能真正解決港人住屋問題。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朱江質疑香港尚未到非用郊野公園不可的地步。(資料圖片)

拒評政府昔日政策 黃偉綸不認同要集中興建公屋

根據公屋輪候冊數字,現時累計有近30萬宗申請,平均輪候時間更長達4.7年。不少基層市民在輪候上樓期間,只能蝸居於數十呎的劏房,環境惡劣以「水深火熱」來形容絕不為過。

然而,政府早前已表明,由於「搵地難」,未來10年的公營房屋供應仍落後約4.3萬個單位,與28萬伙的目標,仍有一段相當的距離。

不過,私樓供應卻由2014/15年開始,連續數個年度都超標完成。在連年私樓供應達標的情況下,被問到會否將更多私樓地改劃公屋,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強調,政府一直在規劃用地上,著重興建公營房屋項目,有七至八成撥建公屋,而今日的供應量,須追溯至多年前制定的房屋政策,涉及97年金融風暴等經濟危機,「呢刻批評返當時嘅政策,我睇唔到個意義。」

他續指,過去兩年政府已將8幅私人地改作公屋發展,合共提供約12萬伙單位。他又強調公、私營單位供應均不可偏廢,「唔係每位市民都資格申請公屋,太集中興建公屋,對社區長遠發展唔係咁好。」

林鄭班子須交代不把更多私樓地轉公屋發展的理由

事實上,現時公私營6比4建屋量目標,尚且未能完全達到,政府若要扭轉公屋土地永續供不應求的困局,可能需要進一步調整公私營房屋比例,如改到7比3或甚至8比2,以目標為本做法迫使政府部門、地區人士及公眾接受公營房屋土地有需要增加,否則輪候公屋的深層次問題永遠無法解決。

雖然黃偉綸提及已把部份私樓土地轉為公屋發展,但政府是否只因怕影響樓市,不敢再做得更多呢?特首林鄭月娥及一眾負責房屋規劃高官,必須向公眾作出交代。

公屋供應量仍在「追落後」,議員倡未來要週整公私營比例至7比3。(資料圖片)

郭偉強:公私營比例可改7:3    尹兆堅:政府「重私輕公」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指出,政府連年於私樓供應達標甚至超標,但公營房屋仍然「見紅」,有需要立即考慮調整公私營房屋比例,「如果仲係6比4,其實只會繼續搵唔夠數,我哋建議應該改做7比3,用多啲力去搵地起公屋。」他又指,多年來的經驗顯示,倘單靠供應其實難以壓抑私樓價格,「如果增加供應係可以令樓價下跌,個市唔會咁癲。」

郭偉強又指,倘覓地仍困難,可考慮向市建局要求撥出部份單位作公營房屋之用。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表示,根據長策目標,私營房屋土地供應已近5年達標,距離10年目標不難達到。不過,現時公營房屋尚欠4萬多個,他直斥政府「重私輕公」,只支持私營房屋發展。

他建議,政府可調整新發展區的公私營房屋發展比例,例如將洪水橋、東涌及元朗南的公私營發展比例由6比4,階段性地調整至7比3。他又指,未來政府公屋落成量持續不足,同時缺乏「熟地」發展,認為有必要調整發展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