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公開參選人住址危害人身安全 私隱專員:涉法例需再溝通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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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黃繼兒今早(14日)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時,民建聯何俊賢指,立法會及區議會選舉中,候選人報名時需填報個人住址,而個人住址會當作參選人資料公開,質疑做法會對參選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脅。
黃繼兒則表示,選舉事務處是在候選人自願登記下取得其住址,而根據相關法例,候選人住址需公開,做法涉及法例和既定政策,需再與有關政府部門溝通。
何俊賢表示,參選人報名時填報多種個人資料,認為公開候選人資料時應有底線,如連個人住址的門牌號都公開,會危害人身安全。工聯會麥美娟也表示,選舉事務處沒有必要公佈候選人住址,又重提2015年有人假冒工聯會區議員劉桂容簽名,並利用其舊住址,擅自更改其選民登記地址。
黃繼兒回應時表示,查閱選舉登記資料的法例,是希望在最安全情況下,將最少的候選人資料對公眾公開,又強調選舉事務處根據法例,需公開候選人住址予公眾查閱,認為有關問題並非單一事件,而是法例和政策的問題,需要再與有關政府部門溝通。
會議上,民主黨黃碧雲則就互聯網上有人用贈品引誘,套取市民個人資料的投訴個案,向黃繼兒查詢。黃繼兒對此關注,因自己也有中招,又憶述曾在領取獎賞禮品時,被要求填寫三頁紙的個人資料,最後他拒絕。黃繼兒強調,私隱管理系統即將出台,日後會對企業管理層作有關的私隱政策教育,又呼籲市民被要求填寫個人資料時,看清楚私隱聲明,注意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