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長者蝸居、劏盤充斥 「土地問題」想避到何時?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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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關注社福權益的團體表示,現時香港的安老院舍及殘疾院舍不少都寢室狹窄,部分僅約3平方米,連輪椅也難以出入,擺放個人物品的空間也極為不足。他們認為,法例應訂明院舍寢室人均面積為8平方米以上,亦應有其他設施增加長者的實際活動空間。
前特首梁振英在任期間,多番表示「土地問題」是眾多問題的根源。但社會如今無論是長者以至一般普羅大眾,居住面積只有愈收愈窄,劏房、劏盤充斥市場,政府又將立法制訂最低居住面積束之高閣。這等情況,也折射出不少港人的悲哀命運:由出生至年老,只能與狹窄的生活空間為伍,政府又拒絕規管,視而不見。

梁振英認為「土地問題」乃眾多問題的根源,但政府至今都無法改善。(資料圖片)

重視土地問題卻無實際建樹 劏房劏盤「有價有市」

2015年,大埔劍橋護老院爆出虐老風波,當時梁振英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以上問題皆源於土地不足,惹來爭議。固然把眾多問題單單歸咎土地供應不足未必妥當,而政府也有更大責任做好監管把關,但的確土地問題的影響是可以擴及多個層面。

只不過,就算單論「土地問題」,政府至今的表現也是乏善可陳。根據社署數字,目前本港安老院舍宿位名額約有3.23萬,但數目遠遠追不上需求。截至前年年底,資助護理安老宿位及資助護養院宿位的輪候名單上,仍有4萬人在等候,前年有6,000名長者未獲編配安老宿位就已離世。即使入住私營院舍,長者也得面對參差不齊的服務質素、極度擠迫的環境。隨着香港人口老化日趨嚴重,安老服務需求未來定必繼續增長,問題只會有增無減。

現時私營院舍寢室狹窄,輪椅亦難以出入。(李慧妍攝)

土地供應小組討論乏實質進展

一般市民的居住困局,也是每況愈下。樓價長年處於難以負擔的水平,本港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現為161呎(不足15平方米),遠低於中國內地(40.8平方米)和新加坡(約30平方米)等。另根據統計處2015年的調查,全港有約8.8萬個分間單位、20萬劏房戶,他們的人均居住面積僅得62.4呎(約5.8平方米),比一個獨立囚倉更加小。有發展商近一、兩年更推出僅百多呎的劏盤,將納米樓合理化,市民花光畢生積蓄,換來的僅是一個小小的蝸居。

面對土地供應問題,政府至今也一籌莫展。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歷經6次會議,仍未就如何開拓土地供應來源取得共識,小組主席黃遠輝近日表示,最早本月底可完成討論12項土地供應選項,但承認部分選項是「成本高、在時間及技術上有困難」,即說來說去也無實質進展。

生活擠迫影響深遠 外地早有法規監管

生活空間擠迫其實可以引伸出眾多問題。例如市民生活私隱度不足,影響日常家庭生活;蝸居兒童連基本做功課空間都缺乏,須長時間跪下或以其他不理想的姿勢溫習,長遠引致寒背等健康問題;活動空間嚴重不足,也可能加快長者筋骨的退化等等。

在其他國家或地區,不少政府早就洞悉到這些問題,推出政策和法規監管。台灣於2011年修訂《住宅法》,要求當局訂立141平方呎的基本居住水平,並為居民提供住宅補貼;新加坡、英國等更加規定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指定水平,違者會被刑事追究;深圳、北京都紛紛推出針對性方案,對違反居住面積規定的業主施以罰款等阻嚇性措施。

反觀香港政府,一直抗拒為居住面積訂立「硬指標」。現時公屋最低編配標準為每人7平方米(即75平方呎),但私人市場則沒有相關標準,遑論規管。立法會前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謝偉銓也曾表示,訂立人均居住面積最低標準相當重要,但政府一直沒有具體政策出台。要是政府連整體港人的人均居住面積也掌握不了,實在難以談得上改善市民居住條件。

黃遠輝(右)稱,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會在今年3月起展開公眾諮詢。(資料圖片)

依賴市場解決民生所需 蟻民悲哀

難道香港普羅大眾的命運就是如此?自小已經要與劏房、劏盤為伍;長大後無力買樓,就算收入高於中位數,都要用高價供款或是租住小型單位;到晚年希望老有所依,也難以得到具質素的安老服務和足夠活動空間。

其實這也顯示政府長久以來的一種慣性:將部分對社會極為重要的服務「外判」予市場,連責任也一併放下,卻完全抽空相關的配套措施,令業界近乎「無王管」,只能靠他們自律。他們明知道商人的首要考慮是賺錢,用者的實際生活狀況是「次要」,自然會在有限的空間內盡可能求取利潤。只要政府監管、執法稍不到位,大眾市民就只能默默忍受差劣的生活質素。

既然政府同意市民住屋是迫切的民生議題,理應在監管方面多下功夫,至少在短期上訂立最低居住面積,明文規定罰則,同時幫助劏房戶重新安居;長遠而言採取更為主動的角色,如採用《香港01》過去多次提出的《收回土地條例》興建資助房屋和設施、加強監管套丁問題等。否則只會令一般市民覺得,政府應對土地問題無能為力,「講咗就當做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