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政府反駁張達明:方案不存在閹割香港法院司法權力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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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表決通過西九龍站「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部分法律界人士質疑當中的法理依據。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周一(1 日)晚在社交網站撰文回應事件,形容一地兩檢安排是「項莊舞劍」,當政府完成第三步走的本地立法程序後,將會出現「閹割香港法院違憲審查權」的另類「三步走」程序。
政府發言人今晚(2日)表示,有關言論純屬張達明個人揣測,當局不予置評,但亦不認同,重申採用「三步走」方案是為了處理「一地兩檢」事宜,絕不存在閹割香港法院的司法權力。
張達明在文中質疑,完成另類「三步走」的程序後,日後可以徹底落實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亦為下一步《基本法》23條立法掃除法律阻礙,中央屆時可要求特區政府在23條立法中加入任何中央認為有需要或合適的內容,即使有關內容會違反《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的權利與自由的條文,也無需懼怕會受到司法覆核的挑戰。
政府發言人指,《基本法》第23條與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性質完全不同,故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發言人又重申,特區政府和內地相關部委同意採用「三步走」方式處理落實「一地兩檢」安排,旨在確保「一地兩檢」符合「一國兩制」原則及不違反《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