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郭卓堅指林鄭未擁護基本法 要求撤銷其特首資格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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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覆核王」郭卓堅,繼去年9月就一地兩檢提司法覆核被駁回後,再次相近法律問題提另一覆核案件,並於今(2日)向法庭呈交補充文件,他指責特首林鄭月娥在一地兩檢事宜上,放棄香港的行政權和司法權,違反宣誓就職時「擁護基本法」的誓詞,要求法院撤銷她的特首資格。郭今親自到庭,不但批評林鄭「無無謂謂」放棄香港治權,更直斥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的言論「不知所謂」。
繼高院去年9月以「言之過早」為由駁回挑戰一地兩檢的幾宗司法覆核申請,郭卓堅10月已再次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港府容許內地人員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執法,等同放棄行政管轄權,違反《基本法》第二條,要求法庭頒令港府行政失當。
指林鄭有如放棄香港司法權
事隔兩個多月,郭卓堅今向法庭補充文件,指責特首林鄭月娥在一地兩檢事宜上,將香港的地方交由中方人員執行中國法律,放棄香港的行政管轄權和司法權,屬違反《基本法》第二條。郭認為林鄭沒有遵照宣誓就職特首時「擁護基本法」的誓詞,法院理應像撤銷六名非建制派議員的資格一樣,撤銷林鄭的特首資格。
指李飛言論「不知所謂」
就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上週提到人大決定具最高法律效力「一言九鼎」,郭卓堅庭外直斥李飛的言論「不知所謂」,並批評林鄭「無無謂謂」放棄香港的行政和司法權。
案件編號:HCAL80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