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陳淑莊:商討9年無法律基礎才是「強人所難」
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三(27日)通過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總站「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大律師公會其後發聲明批評未有法理基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就不點名評名部分法律界人士「精英心態」及「雙重標準」。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直言不理解林鄭為何以「精神心態」形容他們,重申現時一地兩檢無法律基礎,基本法亦不能任意演繹。「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則指高鐵安排商討9年仍無一個法律基礎,要市民接受才是強人所難;批評林鄭未有維護一國兩制,而是只服務一制。
多名法律界人士及大律師公會先後質疑法律基礎,特首林鄭月娥昨日(31日)不點名批評部分法律界人士稱實施「一地兩檢」的決定是「人大說了算」,形容這是「精英心態」及「雙重標準」;又指在《基本法》找條文做高鐵一地兩檢是「強人所難」。
陳文敏:「道理唔通講陰公」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今早(1月1日)出席電台節目時,回應林鄭以「精英心態」形容法律學者,感到失望,認為是對人不對事。他又指,林鄭的做法,似是「道理唔通講陰公」,始終未能為一地兩檢提供法理依據。他又指一地兩檢無法律基礎的說法,並非「雙重標準」,因人大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亦要受約束,不能說了算,否則就會變成人治。
此外,部份法律界人士指不能直接用普通法註釋《基本法》,陳文敏認為《基本法》作為憲法,其演繹空間有限,不能隨意扭曲;若政府未能為一地兩檢找出法律依據,就要重新思考有關安排是否恰當,或先處理好法律問題。
陳:林鄭服務一制 人大決定如落聖旨
陳淑莊則在一個電台節目指,一地兩檢沒有堅實的法律基礎,而且將司法管轄區租出的行為更是史無前例,而林鄭僅以「強人所難」回應大律師公會的聲明,公會提出的法律依據卻隻字不提,批評林鄭「不是維護一國兩制;而是服務一制。」對於是否應就事件釋法,陳淑莊就指若然若然跟足程序亦無法不接受,但現時「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至高無上,好像皇上落聖旨,你不能夠問。」
出席同一節目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就認為,不可以只用普通法的原則解讀基本法,「可以講,但無補於事。」她解釋因為《基本法》通過時,已包含普通法及中國法的原則,「 好似插蘇咁,插入去係通。」此外,她亦認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具法律效力,即使不釋法亦有穩固的法律基礎,因基本法制定時未預視處理一地兩檢,難以有相關條文,「如果一定要搵一條 ,我都覺得無符 ,咁點樣傾落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