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尾灘臨堤水漲現缺口 生物或重返原居地 涉違環境許可證條件
錄得逾400種海洋物種的大埔龍尾灘,土木工程拓展署委託承辦商上月開始,遷移龍尾泳灘的海洋生物至附近水域,料需時2個月。
環團「守護龍尾大聯盟」今日(10日)視察工程時,發現隨水升降的臨時堤圍在水漲時出現多處缺口,海洋生物可重新返回原居地,變相堤圍如同虛設,亦涉違反環境許可證規定,環團促請政府要重做搬遷工作,修補問題。
《香港01》向環保署查詢有關違反環境許可證事宜,暫未獲相關回覆。
大埔龍尾灘將建造200米人工泳灘及護沙堤,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建商於本月初開始進行第一階級的生物搬遷,計劃逐步將雙斑舌鰕虎魚、乳突鰕虎魚星點多紀魨三個具保育價值的魚類品種,以及棘皮動物如海星、海膽和海參,搬至汀角東。
批搬遷時壓死生物 無視汀角生態環境不同
環團「守護龍尾大聯盟」於Facebook帖文,透露本月8日應土木工程拓展署的邀請到龍尾灘視察政府搬遷生物的過程,過程中發現多個問題,包括承建商使用俗稱「雞頭車」的挖掘機將巨型石屎蠆放於泥灘下,壓死部分的海洋生物。
此外,聯盟指出承建商將海洋生物搬遷至汀角,惟汀角是以紅樹林為主,與龍尾灘滿布泥、砂、石的環境相距甚大,承建商亦沒有圍封特定地點安置搬遷的生物,無從監察生物搬遷後的生死,「根本不符合科學精神!」
涉違反環境許可證要求 未有妥善圍封區域
聯盟今日再視察工程範圍時,發現隨水升降的臨時堤圍在水漲時出現多處缺口,海水可以進入圍封範圍,意味海洋生物有機會重新返回原居地,批評承建商所建造的堤圍,根本不能發揮隔絕作用,形容第一階段的搬遷工作「徹底失敗」,更涉嫌違反環境許可證的要求。
根據環保署向土拓署批出的「發展大埔龍尾泳灘」的環境許可證第3項11b指出,「清除石頭/硬物後,應立即將『清除』區域圍起來。合格的魚類專家應事先檢查區域,以避免具保育價值生物被困在封閉區域內。」
聯盟促請政府承建商立即停工,審視及補救各項問題,並重做第一階段範圍的工作,並於第二階段認真進行搬遷,並於接收區劃定監察範圍,確保搬遷生物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