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命案】被告稱制服情婦後逃往廁所 回客廳發現對方已死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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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董事涉殺四川情婦兼棄屍案今(29日)續審,被告稱當天被死者秦嘉儀不斷踢打,令他想逃也逃不掉,最後把她壓在地上,他又稱當時沒有掩秦的口鼻,而秦亦只有掙扎,沒有叫救命或呻吟,他發現秦沒有再反抗後,才逃至廁所,但再出客廳時發現秦已死。被告再次強調他所有行為,只為制止她及保護自己,他發現秦沒有反應時更有為她作人工呼吸。

被告陳文深否認謀殺死者秦嘉儀。(網上圖片)

被告陳文深,43歲,案發時任職金融公司董事,他願承認誤殺,卻不獲控方接納,現面對一項謀殺罪,指他於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謀殺33歲女子秦嘉儀。

被告制服秦後逃到廁所

被告下午繼續交待二人在案發單位糾纏的經過,並稱二人倒地後,被告壓在秦的身上,將她的雙手交叉疊於胸前,期間秦不斷掙扎,被告壓在上不斷加力,他稱當時沒有摀住秦的口鼻,亦聽不到她曾「叫救命」和呻吟,心中只想「要制止她,保護自己」。直至秦沒有反應,被告才鬆開手,逃到廁所。

主控此時質問被告,秦當時有沒有出現呼吸困難的跡象,被告稱「冇為意」。

曾為秦做人工呼吸

被告供述,他在廁所躲了一段時間,才回到客廳觀察情況,卻發現秦躺在地上,一動不動。他立刻為她做人工呼吸,又用手摸她胸口和俯身聽心跳聲,探測她的鼻息。當時秦已沒有心跳,沒有呼吸,被告斷定她返魂乏術「冇得救」,因此沒有即時打999報警。

當主控問及被告,為何不早早躲入廁所,而繼續與死者糾纏時,被告在庭上突然哭起來,語氣急促地說:「她打緊我,我走唔到,如果走到,我直情走出間屋啦!我都走唔到!」

聲稱發現時秦已斷氣很長時間

主控續追問,被告並非專業醫務人員,如何斷定死者當時已氣絕死亡?更反問他:「如果你見個仔瞓係地下,冇心跳呼吸,會唔會快啲打999去醫院救返佢?」被告有點激動地回答:「如果個仔有抖氣,梗係救啦!」,但稱死者當時的情況截然不同,已經斷氣很長一段時間。

因怕坐監才想到棄屍

被告坦言當時很驚慌,怕死者的死與他有關,因此不敢報警。主控指責他只關心自己,怕要負責任而不報警。他連忙否認,稱當時第一反應是想救活她,不但為她急救,更一邊急救一邊叫她「起返身」。直至確認秦斷氣,他才害怕要坐監,慢慢想到棄屍。

為製造死者搬離單位的假象,被告把她的隨身物品,如手錶、錢包、手提電腦等全部丟棄,又取走她的手機,發短訊給死者朋友和自己,假裝死者已返回內地。被告直言當時心情混亂,很害怕熟人問起秦的下落,唯有「見步行步」。

案件編號:HCCC 24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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