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命案】被告稱案發時遭情婦起腳踢下陰 壓她身上為保護自己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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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董事涉殺四川情婦兼棄屍案續審,被告在接受控方盤問時,覆述當日與死者秦嘉儀談分手,最終卻把對方殺死的過程,並稱當天秦知道他到訪之意,即以「一哭、二鬧、三跳樓」方式威脅他,但遭他發現秦其實無意跳樓,秦便開始打罵他,又起腳踢他下陰,被告強調他當時把身體壓在對方身上,只為了保護自己,並稱肯定秦沒有叫過「救命」。

被告陳文深在高等法院否認謀殺情婦秦嘉儀。(資料圖片)

被告陳文深,43歲,案發時任職金融公司董事,他願承認誤殺,卻不獲控方接納,現面對一項謀殺罪,指他於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謀殺33歲女子秦嘉儀。

主控今集中盤問被告案發經過細節時,被告透露當日已決心與秦劃清界線,但為免妻子知道他仍與秦互有來往,故對妻子說謊稱出門辦公事,並獨自到秦於淘大花園的住所。

主控質疑被告仍瞞太太與秦來往

主控質疑,如果被告已下定決心與秦結束關係,為何當日要瞞着妻子?被告說:「當時好擔心,唔知點同太太講,想搞掂咗就冇事。」主控即又追問,被告既與秦提過分手,但二人仍互有來往,關係糾纏不清,被告不禁感歎:「我處理感情事真係一塌糊塗,嗰時只想以後唔瞞太太。」

死者秦嘉儀在她於淘大花園的單位內被殺。(資料圖片)

指秦到窗邊扮跳樓

被告續稱,他傍晚上門找秦時,秦初時表現開心,但當他對秦說:「我們都係冇結果。」秦態度突變,起初呆坐原地痛哭,之後突然用粗口辱罵被告和他妻子,更來到客廳的窗前,作勢要爬窗跳樓。被告立即制止她自殺,但「掂都未出力,佢(秦)已經行返落來」,被告有感她只是借自殺威脅他留下,轉而用嚴厲的語氣警告她,稱不會再相信她「扮跳樓」。

指秦當時起腳踢他下陰

秦聽罷即連摑他左耳及左臉兩下,他便捉住秦雙手,二人開始糾纏。秦不斷揮舞手腳,又起腳踢他下陰,被告則不斷警告她「唔好打」,一邊捉住她的手,拉扯期間與她雙雙倒在地上。被告庭上仔細形容當時的情況:「我們跌係地,糾纏,佢郁手郁腳,用腳撐我…我係佢上面,佢頂我,不斷郁,我為咗唔畀佢頂我下身,我打斜個人,她郁得更加厲害。」為阻止秦用腳踢他下陰,他壓在死者身上,將她雙臂交叉,用自己的手將她雙臂壓在她胸前,說:「你唔好打我,我會放手!」但秦仍然不斷掙扎和「頂」他下身。

肯定秦無叫過「救命」

主控立即追問,鉅細無遺地盤問他每個糾纏的動作、姿勢、眼神和對話。被告回答時多次重覆:「當時成個動作好快,唔係定格咁。」又稱:「我唔會諗好多野,只想保護自己。」並稱沒有留意秦說了甚麼,只記得一件事:「救命一定冇嗌,但(秦)有冇鬧我嗰啲,我唔肯定。」

案件編號:HCCC 24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