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命案】控方:分手可電話交代 被告:不想傳個短訊一走了之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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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董事涉殺四川情婦的無屍命案,控方在盤問時出示案發當天被告與死者的電話記錄,顯示被告共發了8個訊息、打了2次電話給死者,內容更有「淫詞妄語」,質疑被告根本不想結束兩人的關係,但被告否認,反指是因為「唔知點開口」,擔心死者受到刺激會自殺,又不想「send個短訊一走了之」,才決定在案發當天上門,找死者講清楚分手。

被告陳文深否認謀殺死者秦嘉儀。(網上圖片)

被告陳文深,43歲,案發時任職一間金融公司的董事,否認一項謀殺罪名,但承認一項誤殺罪名,卻不獲控方接納。謀殺控罪指他於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謀殺33歲女子秦嘉儀。

控方質疑兩人藕斷絲連 被告否認因不時上門探望惹誤會

控方資深大資師黎婉姬在盤問時,先出示被告及死者案發前3日的通話記錄,其中一段是死者向被告說:「如果好似你講咁重要,個家庭晨早無咗啦,我們兩個晨早無係返埋一齊啦」,並質疑「晨早冇係返埋一齊」這句話顯示二人其實仍在拍拖,並非全心全意分手。

不過被告否認兩人再是情侶,聲稱2011年3月婚外情曝光後,兩人已隨即分手,但他仍和死者保持來往,「仍有關心佢,只係唔可以經常搵佢咁密」,並對死者說法感到愕然,他猜測是他不時上門探望她,令她誤會二人仍未分手。

控方:與死者通話內容「淫詞妄語」 被告反指:只想「傾完快啲收線」

女主控官再出示兩人案發當天的電話記錄,兩人共發了14個訊息,其中8個訊息由被告發出,被告又打了2次電話給死者,通話內容更帶有「淫詞妄語」,質疑被告當日上門,並非結束二人關係。

不過被告反駁,他記得二人傳達訊息,只是普通問候對方,如「起身未」、「上來食唔食野」,至於所謂的「淫詞妄語」,只是兩人平日開玩笑的方式,並指當時和死者通話,只想「傾完快啲收線」,好繼續工作。

女主控官繼續追問,若被告真想與死者結束關係,可以用電話或訊息向她交待,根本毋須親自上門找她。被告表示不認同,並指稱,死者曾經揚言跳樓自殺,他怕刺激到她的情緒,不想「send個短訊一走了知」,所以想當面跟她講清楚。被告作供未完,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HCCC 24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