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納《基本法》附件三 張建宗:會盡早草擬法案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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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4日)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政府會盡快展開跟進工作,包括草擬法案,並諮詢立法會,聽取市民意見,強調會根據本港自身情況立法。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則表示,本地立法後,若有需要會向學校發出指引,以配合法例要求,具體則需視乎本地立法詳情而定。

另外,政府發新聞稿,指會透過合適的本地立法,以符合香港的憲制和法律制度的方式,將《國歌法》在香港實施。而在立法的過程中,政府會小心考慮立法會和公眾的意見。

張建宗表示,本地立法會諮詢立法會,聽取市民意見,並且根據本港自身情況草擬草案。(資料圖片)

張建宗表示,《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後,政府會展開跟進工作,包括草擬草案,並在立法會進行諮詢,聽取市民意見。他強調,本地立法需時完成,會盡早去做,一定會在立法會聽取市民意見,並根據本港自身情況草擬法案。

至於被問及是否擔心草案通過會受「拉布」影響,他回應指,現階段言之過早,立法會何時完成審批屬無法控制。

楊潤雄則表示,教育局會配合《國歌法》本地立法後的法例要求,有需要時向學校發出指引,而詳情需於本地立法後,再根據《國歌法》的詳細內容和條文作決定。被問及強制中小學教育國歌,是否會干預本港學校自主,他表示,需等待本地立法後再討論,強調現時中、小學亦有不同方式教授國歌,是否需要修改課程指引,現時言之過早,要待立法後才能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