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泥頭山】區議員9年來半百書信投訴不果 泥頭又是誰所種?
天水圍嘉湖山莊對開的非法泥頭山存在多時,有居於天水圍的區議員9年來與政府往還逾50封投訴信,但一直未見各部門妥善處理,直到近月傳媒大肆報導、示威者到場抗議,政府跨部門才再度處理。不過,規劃署向有關業主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在這名區議員眼中只不過是舊調重彈:早在2008年2月,規劃署已曾針對該地的違例填土發出同樣的通知書,當時的業主清走違例填土、種上植被後規劃署再無跟進行動,但事過境遷,泥山仍然存在。究竟,泥頭山是如何建成?十年樹木,九年卻堆出了山頭,《香港01》綜合資料分析,這座足足有三、四層樓高的泥頭山,或「盛載」着由嘉湖山莊、西部通道、到爾巒的建築廢料,堆積了一段天水圍發展血淚史。
踢爆重施故伎製造清理假象
元朗區區議員李月民,在07年年底已向地政處、渠務署、食環署、屋宇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投訴馮家圍沙倉堆存泥沙的問題,當時各部門都發現不到問題;至08年2月,規劃署知悉沙倉東面有違例堆土的問題,向業主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清理,而沙倉裏的泥頭山則依然存在。
9年後的今日,「政府用回08年的伎倆,等不知情的人以為政府做了事」,李月民指出當時規劃署發出通知書後,有關業主的確有清理堆土,但就無視那沙倉內泥頭山的存在。「規劃署覺得1993年前法定規劃圖則生效前該沙倉已經存在,所以無問題」,但李月民就認為規劃署根本無心解決問題。
兩大方向政府可循
李月民指出兩個「沙倉合法堆放泥沙」的可能破綻:93年後沙倉的營運模式與先前的有所不同,以及曾有兩段時期長期掉空。由於93年前沙倉已用作存放泥沙之用(下稱「現有用途」,即一直以來的用途),即使屏山分區計劃大綱圖上該地大部分被劃為康樂用地,堆土仍不屬違法。
不過,該處堆放的泥頭由93年前的數呎高度演變至今的十多米高的規模,以及96年至03年、08年至15年沙倉無人運作,變相「現有用途」的營運曾大幅改變及中止過,規劃署可視之為「中止現有用途」,從而作出檢控。
堆土從何而來?
沙倉中的泥沙由數呎演變成現在四層樓高的巨山,李月民就試過大膽追查泥頭來源。他在08年時曾開車追蹤泥頭車,至錦田下高埔村、現在爾巒一帶。07年時,新鴻基地產透過補地價、投逾百億發展低密度住宅,泥頭可能就是從這個建築工地而來。不過,新地發言人回應指,爾巒項目發展公司查核過相關紀錄,以及與平整地盤的承包公司覆核過,並沒有所描述的情況。
另外,據接近警方消息的人士透露,03年興建深港西部通道(即深圳灣公路大橋),建築廢料亦有可能堆放此處。而93年前後,天水圍新市鎮發展的殘餘物料,亦極有可能有份築成現今這座泥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