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未補價屋准低於市價分租 單身公屋輪候戶福音

撰文:黃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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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在首份《施政報告》提出,要求房屋協會研究把轄下未補地價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以低於市值租金租予有需要家庭,或成為紓緩輪候公屋青年排隊多年未能上樓的新途徑。房協主席鄔滿海接受《香港01》訪問時透露,未補價單位分租對象會優先考慮公屋輪候冊家庭,其中非長者單身家庭亦應受惠,更相信較為年青的單身申請者,比家庭更易被未補價單位業主接受為分租房間的租客,而計劃估計會在明年下半年推行。

90年代初期,政府委託房協進行夾心階層住屋計劃,成為現時房協轄下的資助出售房屋。(圖片來源:Exploringlife)

設機制定市值水平

他又表示,所謂「低於市值」應要設定一個「市值」指標,以便有機制再去調整分租單位租金水平;同時租用房間者若在租約期內已獲編配公屋,業主應准許他們提早完結租約遷出。房委會早前公布,直至今年6月底公屋輪候冊約有27.78萬宗申請,其中12.76萬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當中不少為年齡未滿30歲的年青人。

若房協分租單位對象涵蓋公屋單身申請者,這批在計分下只能靠申請特快編配公屋加快上樓機會的人士,將有機會享用租金比市值較低單位的房屋福利。

鄔滿海又指,房協將監察計劃中簽訂的租約,是否低於市價,又估計計劃可拓展到房委會的未補價居屋。

鄔滿海表示,政府推出有關計劃,相信目的是希望善用現有公營房屋資源,所謂「房盡其用」,而若准許整個單位出租,反而違背現行資助房屋政策的宗旨,現時房協資助出售單位約有2萬個,其中1.6萬個未補地價。他又分析指,業主願意出租單位其中一間房或兩間房,單身租客會比家庭客有優勢,因業主會考慮家庭租客會否在租賃期內生育。

綠怡雅苑於去年推售,同為房協轄下資助出售房屋單位。(資料圖片)

平衡承租負擔能力及招租吸引力

究竟輪候多少年才有資格申請?又或是剛取得輪候資格即可?鄔滿海表示有關計劃細節仍需與運輸及房屋局詳細研究,但認為可能要輪候一段時間會較為適當;而租金水平要考慮輪候冊家庭收入較低,可負擔的租金有限,惟若租金水平過低,業主亦未必有興趣參與計劃。

他指,當局及房協有必要訂立機制,釐定市值租金,這方面可參考差餉物業估價署和物業代理的數據,並且按機制不時調整低於市值租金的水平。被問及受助家庭租約的年期、以及是否可以續租,鄔滿海指原則上應可讓分租家庭租用單位至上樓為止,而租約期內他們已可上樓,業主應可提早終止租約,再轉租予其他有需要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