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總督察黃祖成下月23日申請上訴許可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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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務人員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於暗角毆打曾健超,今年2月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同被判監禁兩年。七警已全部獲保釋等候上訴,根據司法機構資料,總督察黃祖成將於11月23日在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預料聆訊為時兩天,並會由法官倫明高審理。

七警已全部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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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七名被告:總督察黃祖成(50歲)、高級督察劉卓毅(31歲)、警長白榮斌(43歲)、警員劉興沛(39歲)、陳少丹(33歲)、關嘉豪(33歲)及黃偉豪(38歲)。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早前在批准最初申請保釋的三警時曾直言,覺得三人定罪上訴沒有勝訴機會,但判刑疑有過重之嫌,准三人保釋等候上訴。之後四警亦先後申請保釋並獲准。

7人於今年2月在區院被判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不成立,但交替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立,控罪指7人於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添馬公園變電站毆打曾健超;而第5被告陳少丹被控普通襲擊曾健超一罪亦成立。7人各判監2年,陳少丹的普通襲擊罪則囚1個月,但准同期執行。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資料,11月23日的聆訊,只顯示黃祖成一人申請上訴許可。

案件編號:CACC 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