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料守則》今年首季收逾1500宗申請 申訴署接13宗投訴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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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今年首季共收到1,564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但同時申訴專員公署接獲13宗有關投訴。在該季度,申訴專員完成處理11宗投訴個案,其中2宗成立。截至今年3月底,仍在調查的個案,仍有15宗。
發言人指,政府在今年第一季收到1,564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而截至今年的3月底,有263宗個案正在由政策局或相關部門處理。另外,在今年首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13宗有關索取資料的投訴個案。
發言人指,申訴專員在該季度完成處理11宗投訴個案,其中兩宗成立,8宗則在查訊後獲得解決,另有1宗申訴專員決定不進行調查或不屬於申訴專員職權範圍。截至3月底,申訴專員仍在調查15宗個案。
《公開資料守則》於1995年3月始推行,截至今年3月底,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達56,799宗,排除部分申請人撤回要求,又或者政府不持有相關資料的個案後,獲當局回應的個案共有50,533宗,當中97.7%獲提供全部或部分所需資料,有2.3%,即約1000多宗個案要求被拒。而截至3月底,正在由政策局或部門處理的個案有263宗。發言人指,《公開資料守則》提供了有效的架構,讓公眾查閱政府持有的資料,而市民若不滿意相關部門的回覆,可要求覆檢個案,亦可向申訴專員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