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公開資料投訴85宗創新高 申訴署批政府亂用內部文件作擋箭牌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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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發表最新一份工作報告,報告顯示近年涉及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有上升趨勢,過去年度接獲85宗創新高,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政府部門多以第三者資料及內部資料作擋箭牌,拒絕透露資訊。
報告同時披露,最多人投訴的政府部門中,食環署列榜首涉476宗;其次為房屋署有456宗,兩者僅相距20宗。

申訴專員公署發表最新一份工作報告,指近年涉及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有上升趨勢。(黃靜薇攝)

申訴專員公署發表最新一份工作報告,截至上月31日為止,公署過去一年接獲4,862宗投訴,74%已完成調查。公署表示,有218宗投訴是以全面調查的方式處理,另外11項屬主動調查,另外15宗仍在進行中。

16宗政府部門涉無理拒絕資料 

過去一年公署接獲有關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創新高,共有85宗,比2015/16年的66宗上升約28%。其中涉及《公開資料守則》所涵蓋的政府部門及機構有72宗,經調查後,確認有32宗政府部門的確有失當之處,當中16宗涉及無理拒絕向市民提供所索取的資料。

根據報告,接得最多投訴的分別為房屋署及屋宇署,涉7宗;香港警務處亦收到6宗投訴。至於13宗並非守則所涵蓋的公營機構投訴個案,醫管局已有8宗,佔所涉宗數約6成。

 

劉燕卿指,政府部門未有正確理解公開資料守則,錯誤拒絕向市民披露資料。(黃靜薇攝)

申訴專員劉燕卿解釋,投訴個案主要包含市民未能取得所需資訊,經調查後發現,主要原因是機構太遲回覆、未有解釋為何未能提供資料,以及錯誤曲解守則的意思。

政府未了解《公開資料守則》精神

她表示,政府部門未必十分了解守則的精神,常以相關查詢涉及第三者資料、內部文件及妨礙部門運作為由,拒絕提供資訊,「可能係政府部門對守則的認識唔深或錯誤理解,佢哋應該係要盡量透露資訊。」

至於投訴個案上升的原因,她認為與近年市民在公民權利的意識上升有關,促請政府盡快就資料自由及檔案法立法。

食環署、房署收投訴最多

報告同時披露最多人投訴的10個政府部門及機構中,食環署列榜首,涉476宗;其次則為房屋署有456宗,兩者僅相距20宗「叮噹碼頭」。助理申訴專員馬啟濃指,兩個部門較多接觸市民,而市民主要向食環署投訴易拉架、店舖阻街,以及無牌小販等問題不果,繼而向公署投訴。至於房屋署方面,市民投訴的類型繁多,例如投訴房署對屋邨噪音、違例泊車以及議員辦事處橫額位置等問題監管不力。此外,水務署和入境事務處新上榜十大,分別有73及65宗個案,排名第八及第十。

道歉法可減怨氣

對於最近立法會三讀通過《道歉法》,劉燕卿表示歡迎,「以往理解為道歉就係孭飛,但立法後認錯唔代表要承擔法律責任。」她認為可減低投訴人對政府或公營部門的怨氣。